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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公司法中如何设立子公司

2018-08-24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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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们都知道子公司是在国际商务中指由母公司投入全部或部分股份,依法在世界各地设立的东道国法人企业。子公司在法律上独立于母公司,并拥有独立而完整的公司管理组织体系,因而在经营方面具有较大的独立性和一定的灵活性。那么,新公司法中如何设立子公司呢?现由找法网小编为大家介绍。

  一、新公司法中如何设立子公司

  1、《企业设立登记申请书》《企业设立登记申请表》、《投资者名录》、《企业负责人登记表》、《企业经营场所证明》等表格;

  2、《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及《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3、《指定(委托)书》;

  4、总公司拨款证明;

  5、公司对分公司负责人的任命文件,负责人不是本地的需要提供暂住证复印件;

  6、加盖公司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7、总公司章程(应提交经公司登记机关备案并己加盖登记机关菱形章的章程)复印件;

  8、公司拨付给分公司使用的资金数额证明文件;

  9、经营范围涉及前置审批项目的,应提交有关审批部门的批准文件。

  二、母公司与子公司联系

  (1)子公司受母公司的实际控制

  母公司对子公司的重大事项拥有实际决定权,能够决定子公司董事会的组成,可以直接行使权力任命董事会董事。

  (2)母公司与子公司之间的关系基于股份的占有或控制协议而产生

  一般说来,拥有股份多的股东对公司事务具有更大的决定权。因此,一个公司如果拥有了另一个公司50%以上的股份,就能够对该公司实行实际控制。在实践中,大多数公司的股份较为分散,因此,只要拥有一定比例以上的股份就能取得控制地位。除控制股份之外,通过订立某些特殊的契约或协议,也可以使某一个公司控制另一个公司。

  (3)母公司、子公司各为独立的法人

  子公司虽然处于受母公司实际控制的地位,在许多方面受到母公司的制约和管理,有的甚至实际上类似于母公司的分支机构,但在法律上,子公司属于独立的法人,以自己的名义从事经营活动,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子公司有自己的公司章程,有董事会等公司经营决策机构。子公司有自己的独立财产,其实际占有、使用的财产属于子公司,有自己的资产负债表。子公司和母公司各以自己全部财产为限承担各自的责任,互不连带。母公司作为子公司的最大股东,仅以其对子公司的出资额为限对子公司在经营活动中的债务承担责任。设立子公司必须严格按照设立公司的要求提出申请,依法取得营业执照、办理相关手续后方可营业。

  母公司设立子公司,需要填写申请书,名称预先核准书并需要拿着母公司的章程、资金证明、经营范围等资料内容去工商部门核准登记,有些地方可能会有不同或特殊规定,详细内容还请咨询当地工商部门。新公司法中如何设立子公司,找法网小编为大家介绍到这里,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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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立子公司的流程,如何设立子公司,设立子公司的具体流程是怎么样的?
1、股东签订组建公司合同。如果是一家股东出资,则无需此项工作。 2、确定未来公司住所。 3、办理名称预先核准 (1)到工商局领取《名称(变更)预先核准申请书》、《投资人授权委托意见》。 (2)填写上述文件。填写这些文件,除了一些程序性的问题外,还需要考虑以下事项: A、拟定名称。名称一般由四部分组成,即:行政区划字号行业特点组织形式。比照其它区县的子公司名称,我们成立的公司要取名为“某市某行业A区有限公司”,这个名称是没有字号的,需要提前与工商局沟通,取得特殊批准。 B、《投资人授权委托意见》由全体投资人签名盖章,明确代理人、授权权限及授权期限,授权代理人到工商局办理名称预先核准,代理人应当是股东授权的工作人员。 (3)递交《名称(变更)预先核准申请书》、《投资人授权委托意见》,等待名称核准结果; (4)领取《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4、制订公司章程。 5、办理入资手续。 持《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到工商局确认的入资银行开立入资专用帐户,将认缴的出资存入经办行专用帐户。 6、由会计师事务所验资。如果是实物出资,需要评估后验资。 7、召开股东会,确认董事、监事成员;召开董事会,确认董事长、经理人选;召开监事会,确认监事会人选。 8、向工商局提交设立文件 (1)《企业设立登记申请书》(内含《企业设立登记申请表》、《单位投资者(单位股东、发起人)名录》、《自然人股东(发起人)、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合伙企业合伙人名录》、《投资者注册资本(注册资金、出资额)缴付情况》、《法定代表人登记表》、《董事会成员、经理、监事任职证明》、《企业住所证明》等表格); (2)公司章程; (3)法定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 (4)《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5)股东资格证明; (6)《指定(委托)书》; (7)《企业秘书(联系人)登记表》; (8)经营范围涉及前置许可项目的,应提交有关审批部门的批准文件。经营特种行业业务,需要前置审批,但可以比照其它区县公司的设立情况,在营业执照上注明:“未取得许可证前不得经营”,这与常规不一致,需要提前做沟通工作,取得批准。 9、领取营业执照后,开立银行基本帐户,到工商局办理划资手续,领取《划转入资资金通知书》,到入资银行将入资专用帐户上的资金划转到企业基本帐户的手续。 10、办理刻章、代码证书、税务登记证、社会保险登记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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