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休假咨询

我于2018年6月辞职,2016年2月入厂。现在我18岁了,在XX的一家工厂工作了一年半。现在,根据公司规定,我在离职前提前一个月辞职。然而,当我离开时,老板说她不会付给我钱。她的原因是我从她那里学到了技术,然后离开了,所以她不让我走。然而,公司的规定是,员工可以在半年后申请辞职,辞职必须提前一个月。我按照公司流程去找了老板。她很不高兴,说她不会给我薪水。如果她真的不给我钱,我该怎么办?

2022-10-17 10:39:15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辞职走人分三种情况,一是公司有比较严重的违法行为,劳动者可以立即通知公司离职走人;二是在试用期,劳动者提前三天通知单位,可以离职走人;三是试用期过后,劳动者需要提前三十天通知公司,然后离职走人
  •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 【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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