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休假咨询

我想问你一件事。我签订的雇佣合同是三年,试用期是三个月。现在我已经工作了一个半月,我想离开。昨天,我提交了辞职申请,但今天,领导说他不会批准。我必须等到被录用后才能离开,而且我没有时间限制。如果我不能一直被雇用,我就不能离开。如果我明天被录用,我明天就可以离开。我现在该怎么办?上个月的工资没有支付,旅费和住宿费也没有报销

2022-10-28 09:33:5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入职一个月离职的不可以直接走人,员工原则上应提前30天(试用期提前3天)将书面《辞职报告》交到人事行政部 ,并领取离职手续表。人事行政部对离职员工进行离职面谈, 了解其离职原因并做记录
  • 履行必要的通知义务,是可以在中途离职的。劳动者可以根据自身情况或者个人发展需要等提出辞职,只要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即可解除劳动合同
  • 在试用期劳动合同可以解除的情形: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法律依据》第二十一条 在试用期中,除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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