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职体检咨询

9月22日我还在医院门诊做B超显示信息怀孕六周,后去医院做的刮宫手术,手术治疗完我咨询医生用一个月之后复诊么?医生说无需,回家了几个月后觉得不太对,就去医院检查发觉胎宝宝还生存着而且早已18周了,历经和医生家属商议无果【由于当事人医师假期】后又去的其他医院门诊做的引产,我觉得咨询一下这类状况归属于医疗事故纠纷?还以过失呢?感谢

医疗事故纠纷
2020-07-18 20:24:2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你好,这种情况可能属于医疗事故。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
    医院检查说正常但孩子生下来有问题的,建议申请医疗事故鉴定,如果医院存在过错则需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侵害他人人身权益,造成他人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请求精神损害赔偿。建议与医院协商处理,协商不了可以起诉维权。
  • 你好,这个需要进行法院鉴定,鉴定的方式两种,一种是做医疗事故鉴定,这个是在当地的医学会申请做的,一种是做医疗过错鉴定,这个是在当地的司法鉴定中心做的,只有鉴定结果证明医疗行为有过错才能确定,并因此要求医院进行相应的赔偿的。现在你们应该是及时封存病历,申请做鉴定的。
  • 及时搜集所有病历,必要时对残液及用具等医疗实物予以封存做证据保全,包括一日清单,检测化验报告,诊断证明,住院证,出院证、长期及临时医嘱等加盖医院印章,扫描给我看一下:如果医疗机构有过错,我们会尽力协助你维护你的合法权益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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