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交强险的受益人是谁

2018-08-27 17:14
找法网官方整理
浏览 9898

  我们都知道交强险是车主必须要为自己车辆购买的险种,它属于强制性的措施,要是没有为车辆购买交强险,那么就属于违法的行为。交强险主要是为车主的安全提供好的保护作用。那么,交强险的受益人是谁呢?现由找法网小编为大家介绍。

  一、交强险的受益人是谁

  依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四十二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十八条的规定,可知交强险的各主体范围:

  (一)投保人,是指与保险公司订立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合同,并按照合同负有支付保险费义务的机动车的所有人、管理人。

  (二)被保险人,是指投保人及其允许的合法驾驶人。

  (三)受益人,是指被保险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第三者。

  二、交强险赔偿程序

  交强险申请理赔如涉及第三者伤亡或财产损失的道路交通事故,被保险人应先联系120急救电话(如有人身伤亡),拨打122交警电话,并拨打保险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报案,配合保险公司查勘现场,可以根据情况要求保险公司支付或垫付抢救费。

  保险公司应自收到赔偿申请之日起1天内,书面告知需要提供的与赔偿有关的证明和资料;自收到证明和资料之日起5日内,对是否属于保险责任作出核定,并将结果通知被保险人。对不属于保险责任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对属于保险责任的,在与被保险人达成赔偿保险金的协议后10日内,赔付保险金。

  三、下列情形保险公司在交强险的保险责任限额内不负赔偿责任下列情形保险公司在交强险的保险责任限额内不负赔偿责任

  1、受害人的故意行为导致的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财产损失,例如:自杀、自残行为,碰瓷等等;

  2、《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3款中规定的保险车辆本车人员、被保险人;

  3、因发生交通事故而导致的仲裁或诉讼费及与之相关的其它费用;

  4、间接损失,例如:车辆因碰撞而价值减损。

  受益人,是指被保险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第三者。对属于保险责任的,在与被保险人达成赔偿保险金的协议后10日内,赔付保险金。交强险的受益人是谁,找法网小编为大家介绍到这里,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文章内容提及知识不够全面,如情况复杂请尽快咨询律师。
展开全文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