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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决定书撤销的法定情形

2019-05-28 15:27
找法网官方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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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实践中,我们知道行政机关人员是有权对于触犯法律的行为人进行执法的。但如果行政机关在执法过程中,在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情况下,错误适用法律,下达处罚决定,是可以申请撤销其决定书的。那么行政处罚决定书撤销的法定情形呢?以下就是找法网小编整理的内容。

  一、行政处罚决定书撤销的法定情形

  1、如果发现《行政处罚决定书》中出现编号、字迹、日期、印章等错误时,应当以局正式文件作出必要说明,同时重新制作并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给行政相对人,不必重新履行行政处罚告知程序。

行政处罚决定书撤销的法定情形

  2、如果发现《行政处罚决定书》中的处罚种类或处罚幅度错误时,应当以局正式文件作出必要说明,从行政相对人处收回该《行政处罚决定书》,重新制作并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给行政相对人。因改变了处罚种类或处罚幅度,必须重新履行行政处罚告知程序。

  3、如果发现《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适用的法律法规规章或适用法律法规规章的条款错误时,如本文前述案例,应当以局正式文件撤销该《行政处罚决定书》,并从行政相对人处收回该《行政处罚决定书》。然后重新履行行政处罚告知程序,重新制作并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给行政相对人。

  4、如果发现《行政处罚决定书》中的违法事实不清或证据不确凿时,应当以局正式文件撤销该《行政处罚决定书》,并从行政相对人处收回该《行政处罚决定书》。然后重新对违法事实进行调查核实,补充完善相关证据,在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的基础上,再按照行政处罚程序规定重新作出处理决定,重新履行处罚告知程序,重新制作并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因在行政相对人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之前,我们执法部门是可以重新调查取证,重新作出处理决定的,这也是符合《行政处罚法》要求行政机关主动进行纠错的精神的。而在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期间,我们执法部门是不可以自行收集证据的,即使收集了证据也是无效的,但主动进行纠错却是符合《行政处罚法》的原则和要求的。

  5、如果发现行政处罚的程序出现错误时,如检验报告送达后未满15日或责令整改未到期就作出行政处罚决定,而行政相对人对检验报告提出异议或对责令整改未到期就处罚提出异议,致使该案处罚在程序上存在严重缺陷,此时应当以局正式文件撤销该《行政处罚决定书》,并从行政相对人处收回该《行政处罚决定书》,然后再按照行政处罚程序规定重新作出处理决定,重新履行处罚告知程序,重新制作并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

  6、如果发现因没有管辖权而导致行政处罚决定错误的,应当以局正式文件撤销该《行政处罚决定书》,并从行政相对人处收回该《行政处罚决定书》。然后按照案件移送的规定将案件材料移送给有管辖权的部门进行处理。我们虽然无权处理该违法行为,但不表示其他有权处理的部门不能处理。

  二、行政处罚决定书撤销依据

  行政处罚撤销依据:合法的行政行为具备主体合法、内容合法、程序合法三要素,任何行政行为如缺损其中一个或一个以上要件,该行政行为就是可撤销的行政行为。不适当的行政行为也是可撤销的行政行为。所谓“不适当”,是指相应行政行为不合理、不公正、不符合现行政策、不合时宜、不符合有关善良风俗等情形。

  三、撤销行政处罚决定书

  XX撤罚字[   ]   号   

  当事人:              地 址:              

  我分局于  年 月 日向你(单位)送达了XX罚字〔   〕第  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对你单位作出了            的行政处罚。     年    月    日你(单位)认为该处罚决定有误,向我分局提出申诉。经我分局审查,认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四条第二款规定,作出如下决定:

    撤销    年   月   日对你(单位)作出的XX罚字〔   〕第  号《行政处罚决定书》。              

          (公章)              

      年  月  日   

  送件人(签字):          送件日期:      

   收件人(签字):          收件日期:       

      备注:本文书一式两联,一联送交行政相对人,一联存档。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整理的关于行政处罚决定书撤销的法定情形、行政处罚决定书撤销依据以及撤销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如果还有其他法律问题的,欢迎上找法网在线法律咨询平台,在线律师会为您进行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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