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国人的经济收入都有了好转了,越来越多的人纷纷开始考虑买房,在买房时,自然是需要付房款的。那么,房款收条怎么写呢?下面,就由找法网小编来为大家详细说明。
一、房款收条怎么写
收条:
今收到______(身份证号: )交来本人所有的位于___________,房产证号 的房屋购房款全款人民币______元整,该款已存入银行账号:__________,该款与前期已收到定金现金人民币_______ 万元整共同作为本次房屋买卖购房款,现该房屋已付清全款。
收款人:(身份证号)
电话:
年 月 日
购房首付收据证明:
出售方:(以下简称甲方)
买售方:(以下简称乙方)
因甲方向乙方转让甲方房产__________ (房屋所有权证书证号为号______ ),乙方向甲方支付购房首付款_______万元整人民币。
甲方确认(中国建设银行存折/卡,账号__________)已经收到来自乙方(中国建设银行存折/卡,账号___________)的_______万元整人民币购房首付款。
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确认(中国建设银行存折/卡,账号 _____________)已经支付甲方(中国建设银行存折/卡,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万元整人民币购房首付款。
签字:
日期:
二、借据、收据、欠条,这三者在法律意义上的区别?
1、形成的原因不同:借据形成的原因比较单一,一般主要体现为借款或者借物。收据产生的原因则情况复杂的多,可以是基于买卖关系、借贷关系、合伙关系等事实情况而产生。欠条产生的情况与收据产生的情况类似。
2、证明的法律关系不同:借据可以理解为一份简化之后的合同,证明了双方借款、借物的合同关系。收据是反映双方买卖、借贷、合伙等法律事实履行情况证明。欠条则是反映双方买卖、借贷、合伙等法律事实履行情况结果。
3、举证责任的差异:一般在民事诉讼案件中,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第一款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进行举证。在实践中,一般民间借贷案件往往要求债权人就双方存在借贷关系进行举证,债务人就借款已经清偿的事实进行举证。而借据、收据、欠条三者作为证据,所产生的法律效果是不同的,在日常的司法实践中看,借据的证明力往往大于收据和欠条。债权人在诉讼过程中,往往通过借据加上简单的借贷过程陈述即可证明借贷事实的成立。而因为收据、欠条产生的原因较为多,往往需要权利人通过其他证据来加以证明自己的主张。
4、诉讼时效的不同:在约定了还款期限的借据和欠条情况下,依据《民法总则》第一百八十八条、第一百八十九条、第一百九十五条的的规定:诉讼时效自届满期限后次日开始计算,期限为三年,权利人在此期间重新提出主张,构成诉讼时效的中断,重新开始计算诉讼时效。对于没有注明还款期限的借据和欠条,权利人可以随时向对方主张权利,诉讼时效自权利人开始主张后开始计算,期限为三年,权利人在此期间重新提出主张,构成诉讼时效的中断,重新开始计算诉讼时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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