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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签订两年劳动合同到期前两天,公司以我即将结婚后怀孕不能从事本岗位工作为由不续签劳动合同。在这种情况下,我可以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吗?

劳动合同纠纷
2022-08-17 06:21:4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劳动合同的续订是指劳动合同期满后,当事人双方经协商达成协议,继续签订与原劳动合同内容相同或者不同的劳动合同的法律行为。除了单位在劳动合同到期后以原条件或更好的条件要求与员工续约但员工不续约的情况不用补偿,其他情况不续签都需要补偿
  • 合同到期公司不续签公司要给与经济补偿。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 劳动合同到期的补偿金标准是: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劳动合同到期后,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的情况外,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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