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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监护人的相关法律有哪些

2018-08-28 1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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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了尽可能保障每个人的民事权益得到实现,我国法律对未成年人和精神病人等群体规定了监护制度。一方面,可以使他们在法律范围内自由进行各种民事行为,满足他们的活动需要;另一方面也保障了其他人不会因为他们的侵权活动得不到救济,切实维护民事活动秩序。那么具体来说,法定监护人的相关法律有哪些?下面找法网小编为大家详细解答。

  一、未成年人的父母离婚后法定监护人是谁

  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第十六条,未成年人的法定监护人包括:

  1、父母;

  2、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姐,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

  3、未成年人的父、母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

  上述三种法定监护人担任监护人的顺序,是根据监护人与被监护人之间的血缘、组织等关系的远近而确定的。《民法通则》第16条中关于这种法定监护人可担任人员的排列顺序,应当视为担任监护人的先后顺序。只要前一顺序有人可作为监护人,后一顺序的人就不能担任监护人。

  需要注意的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21条的规定,即使夫妻双方离婚,也改变不了他们皆为未成年子女的法定监护人的身份。因此,即使夫妻双方离异,未成年人的法定监护人也是夫妻双方。

  二、法定监护人的相关法律有哪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对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做了相关规定:

  第十六条 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监护人。

  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人员中有监护能力的人担任监护人:

  1、祖父母、外祖父母;

  2、兄、姐;

  3、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愿意承担监护责任,经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同意的。

  对担任监护人有争议的,由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在近亲属中指定。对指定不服提起诉讼的,由人民法院裁决。

  没有第一款、第二款规定的监护人的,由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担任监护人。

  第十八条 监护人应当履行监护职责,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财产及其他合法权益,除为被监护人的利益外,不得处理被监护人的财产。

  实践中,未成年人只能跟随其中一方生活,因此很多人就以为此时未成年子女的法定监护人就是拥有抚养权的一方,其实这样的认识是不对的,即使父母离婚,双方都是属于未成年子女的法定监护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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