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护人咨询

孩子的母亲去世了,孩子6岁,生前孩子的母亲为了生孩子花钱找男性登记,生孩子后没有离婚,现在孩子的母亲不在了,孩子的法律上有直接的监护人,但是孩子和这个监护人没有血缘关系,现在孩子的祖母和叔叔在养育,怎么向法院起诉,把关系弄清楚了呢?

离婚
2021-05-20 14:51:38
律师解答共有1条
  • 《民事诉讼法》第29条规定,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这里的侵权行为地既包括侵权行为实施地,也包括侵权行为结果发生地。
    在确定侵权纠纷案件的管辖时,特别应当注意以下三个问题:
    一、产品质量侵权纠纷案件的管辖确定。
    最高人民法院《民诉意见》第29条规定,因产品质量不合格造成他人财产、人身损害提起的诉讼,产品制造地、产品销售地、侵权行为地和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也就是说,在产品质量侵权纠纷案件中,其侵权行为地往往具有多样性。
    二、新闻侵权纠纷案件的管辖确定。
    在新闻侵权纠纷案件中,往往侵权行为地也具有多样性,也就是说,报刊、杂志的发行销售地均可以被理解为侵权行为地。
    三、合同关系与侵权关系在同一纠纷案件中的并存。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