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护人咨询

我妹妹16岁时强行发生性关系,有孩子。现在孩子两岁了,可以通知当事人吗

2021-05-29 18:20:0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即使在婚姻关系成立期间,如果男方强行与女方发生性关系,也算强奸。
    强奸(又叫性暴力、性侵犯或强制性交),是一种违背被害人的意愿,使用暴力虐袭、威胁或伤害等手段,强迫被害人进行性行为,让自己获得快感的一种行为。
    在全世界大部分的国家(除了阿富汗、塞拉利昂、刚果民主共和国),强奸行为都属于犯罪行为。当被害人因为酒精或药物或宗教影响等而无法拒绝进行性行为时,与其发生性行为也被视为强奸。
    从情节上讲,必须是男性强迫女性与其发生性行为,女性不是自愿的。强迫,不仅包括各种暴力、胁迫手段,还包括麻醉、灌醉、欺骗、诱惑等手段。
  • 你好,还是协商解决更好些
  • 孩子多大了?是否自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