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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合同已经生效。施工方延误工期,导致违约,提出终止合同。甲方已根据工期进度按相同比例支付工程款,不同意解除合同。他能终止合同吗?

2022-06-11 08:51:4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合同的解除权是一种形成权,不需要对方同意就可以行使。无论是合同的甲方还是乙方,只要在出现对方违约符合合同约定的解除情形或者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时,都可以解除合同,以减少自己的损失
  • 施工方一再延期可以起诉要求终止合同,并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 在承包工程中,承包人可以单方面解除合同的主要情况是:
    (1)发包人未按期支付工程款,造成违约,符合承包合同约定的承包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的条件;
    (2)发包人提供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件和设备不符合强制性标准;
    (3)不履行约定的其他协助义务,使承包人无法施工的。如果发包人有上述情况,承包人无法施工,发包人在催告合理期限内未履行,承包人可以解除合同。 法律依据:《建筑法》第十五条 建筑工程的发包单位与承包单位应当依法订立书面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发包单位和承包单位应当全面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不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依法承担违约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