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建筑工程合同自身生效,施工方延迟工期违反合同,提出解除合同。甲方已按期进度按比例支付工程款,不同意解除合同。他能解除吗?

2021-08-14 18:52:2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签订过程中应注意哪些问题?
    1.合同主体应适格。对通过市场跟踪所选择的合同当事人,应核查其资质证书、企业资信、注册资本等工商登记信息,并核查其使用的印鉴是否合法与真实,及验明其是否具有主体资质、权利能力、行为能力。
    2.合同内容应公平合法。合同文件内不得存在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禁止性规定,否则将导致合同无效或者合同内部分相关条款的无效。
    3.合同用辞应规范。合同用辞应表述准确,同样用辞的涵义应相互一致,不能存在互相矛盾、含糊不清、易产生误解或歧义的表述。
    4.合同形式应与合同内容相符。
    4.合理限制三方协议、债权转让协议在分包合同中的应用。建设工程的合同安排中常常存在由发包人选定指定分包人、由总承包人与指定分包人签订相关分包合同、并由发包人直接支付分包工程款给指定分包人的情况。
    5.重视黑白合同。
  • 承包人不履行主要义务或期限内没有完工,经催告后仍未完工或拒绝修复不合格的工程,非法转包、违法分包,发包人可解除合同;发包人不按约定支付价款或提供材料不符合强制性标准或不履行约定义务,承包人可解除合同
  • 甲方违约,如果符合解除合同的条件,乙方当然可以解除合同。首先,双方可以协商解除合同。协商不成的,可以通过司法途径解除合同。协商不成的条件下,根据法律规定,要求解除合同需符合特定条件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