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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生育情况证明范文

2019-07-25 0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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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计划生育是我国的基本政策,随着时代的发展,我国的计划生育政策也作出了相应的调整,逐渐放松,并开放了二胎政策。办理个人生育情况证明一般是当地的街道办事处。下面就跟随找法网小编一起来详细了解一下个人生育情况证明范文。

个人生育情况证明范文

  一、什么是计划生育

  计划生育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项基本国策,即按人口政策有计划的生育。1982年9月被定为基本国策,同年12月写入宪法。主要内容及目的是:提倡晚婚、晚育,少生、优生,从而有计划地控制人口。计划生育这一基本国策自制订以来,对中国的人口问题和发展问题的积极作用不可忽视,但是也带来了人口老龄化问题。到21世纪初,中国的计划生育政策又做出了一些调整。由于20世纪80年代出生的第一批独生子女已经到达适婚年龄,在许多地区,特别是经济较为发达的地区,计划生育政策有一定程度的放松。

  二、不再需要生育证明的情况

  1、根据《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申请办理再生育确认的,不再需要夫妻双方存档单位或社区村(居)证明婚育情况并盖章。

  2、根据《条例》规定申请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不再需要夫妻双方存档单位或社区村(居)证明生育情况并盖章。

  3、根据《条例》规定申请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独生子女父母年老时一次性奖励、独生子女因意外伤残致使基本丧失劳动能力或死亡一次性经济帮助、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独生子女伤残家庭特别扶助、独生子女死亡家庭特别扶助事项的,填写《个人承诺书》(附件5),不再提交夫妻双方存档单位或社区村(居)出具的生育情况证明,其他程序不变。

  三、个人生育情况证明范文

  姓名 王硕浩 ,男(女),出生年月: 1984.7 ,

  工作单位: 祁县西六支中学 。 配偶姓名 马香草 ,男(女)出生年月: 1986.11 ,工作单位: 祁县王村中学 。

  该夫妇于 2009 年 11 月 日结婚,于 年 月 日生育(收养)一男(女)孩: ,独生子女证号: 。于 年 月 日生育(收养)第二个男(女)孩: ,再生育服务证号(准生育号): 。

  夫妻二人有离婚、再婚、丧偶现象的,请在下方详细说明婚姻变更及生育情况:

  其它需要说明的生育情况:

  年度计划生育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完成情况:

  经办人: 单位负责人: (盖章)

  年 月 日

  综上所述,个人生育情况证明的内容包括个人姓名、出生日期、工作单位、配偶信息等个人基本信息,另对其生育情况进行介绍与说明,然后由开具证明的单位予以签名盖章。假如您还有其他法律问题想了解,欢迎登录找法网免费在线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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