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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住证办理去哪里

2018-12-05 09: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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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居住证是持证人在居住地居住、作为常住人口享受基本公共服务和便利、申请登记常住户口的证明。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为居住证持有人提供基本公共服务和便利的机制。那么,居住证办理去哪里呢?现由找法网小编为大家介绍。

  一、居住证办理去哪里

  申领居住证,应当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本人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

居住证办理去哪里

  居住地住址证明包括房屋租赁合同、房屋产权证明文件、购房合同或者房屋出租人、用人单位、就读学校出具的住宿证明等;就业证明包括工商营业执照、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出具的劳动关系证明或者其他能够证明有合法稳定就业的材料等;就读证明包括学生证、就读学校出具的其他能够证明连续就读的材料等。

  二、居住证申请材料

  (一)填写《省流动人口信息登记表》由派出所现场提供);

  (二)提供申请人的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

  (三)代办的,提供委托人,代办人的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未满十六周岁的或60周岁以上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残疾人可以由其监护人、近亲属代为办理);

  (四)提供居住地址证明材料。

  (五)数码照相回执(申请人到开通网上认证的照相馆拍摄数码照相并取得照相回执)。

  注:居住证的相片与身份证和暂住证相片不同。

  三、居住证需要多长时间办理下来

  经审核符合《居住证》申领条件的,公安派出所自受理之日起15日内制发《居住证》。

  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期制发的,可延长至30日。

  申领人领取《居住证》时,需持《居住证受理回执单》、本人居民身份证或居民户口簿或原籍公安机关出具的身份证明。

  对符合居住证办理条件的,公安机关应当自受理之日起15日内制作发放居住证;在偏远地区、交通不便的地区或者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期制作发放居住证的,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在实施办法中可以对制作发放时限作出延长规定,但延长后最长不得超过30日。居住证办理去哪里,找法网小编为大家介绍到这里,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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