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一方失踪下落不明,另一方可以直接向其住所地的法院起诉
离婚。不论下落不明人出走时间的长短,法院均应受理,判决结果并不是一定要判决离婚,人民法院还要审查夫妻感情是否破裂。失踪一方自离开居住地失去音讯之日起满两年的,另一方可以先向下落不明人住所地的法院申请宣告失踪,宣告失踪成功后,然后向原告住所地的法院起诉要求解除婚姻关系,法院应当判决准予离婚。
实践中,
诉讼离婚中最重要的就是保留相关
证据,这样才有可能获得胜诉的机会。诉讼离婚一般需要提供证据:
1、证明原被告的诉讼主体资格,如
结婚证、结婚证明、户口簿以及身份证等,被告下落不明的,应提交被告住所地的村委会、居委会或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
2、证明婚姻关系破裂的证据;
3、证明由一方
抚养子女为宜的证据;
4、证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共同财产的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