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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卡诈骗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2019-08-15 14:06
找法网官方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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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用卡诈骗的发生通常是抓住了持卡人的某种心理,比如当持卡人急于提升信用额度。想必很多人都想要了解,信用卡诈骗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信用卡诈骗立案流程是怎样的?信用卡诈骗罪有减刑吗?下面由找法网小编为您介绍一下。

信用卡诈骗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一、信用卡诈骗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信用卡管理制度和公私财产所有权。

  2、本罪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采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利用信用卡骗取公私财物的行为。

  3、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自然人可成为本罪的犯罪主体。

  4、本罪的主观方面是故意,而且是直接故意,行为人主观上还必须具有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目的。间接故意和过失犯罪不能构成本罪。在此应指出的是,在信用卡诈骗罪的各种行为中,行为人因行为不同,其犯罪故意 也各有其特定内容而不尽相同。例如,使用伪造的信用卡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进行诈骗犯罪的,行为人主观上必须明知是伪造或者作废的信用卡,否则,不能构成本罪。在信用卡透支的情况下,区分善意透支与恶意透支,也应当从行为人的故意内容来分析,如果行为人有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故意,则是恶意透支,反之,则是善意透支。

  二、信用卡诈骗立案流程

  1、立案材料的接受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84条的规定,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对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不论是否属于自己管辖的案件,都应当接受。然后按照管辖的规定移送主管机关处理。

  2、接受控告、举报的工作人员,应当向控告人、举报人说明诬告应负的法律责任。

  3、对立案材料的审查

  对立案材料的审查,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对已经接受的材料进行核对、调查的活动。

  4、对立案材料的处理

  (1)对于需要立案的案件,先由承办人员填写《立案报告表》,包括:填报单位、案别、编号、发案时间和地点、伤亡情况及财物折款、案情概述、承办人员姓名及填表时间等。

  (2)对于决定不立案的,由工作人员制作《不立案通知书》,有关负责人同意后,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并告知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

  三、信用卡诈骗罪有减刑吗

  1、信用卡诈骗判刑,只要符合条件就可以减刑。

  2、《刑法》第七十八条规定: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

  (1)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

  (2)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

  (3)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

  (4)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

  (5)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

  (6)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

  以上是找法网小编整理的关于信用卡诈骗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信用卡诈骗立案流程、信用卡诈骗罪有减刑吗的内容。希望上文的的内容会有所帮助。还有其他需要了解的法律知识,欢迎上找法网的法律平台,我们的律师会对于疑问进行专业的咨询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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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样的要件构成诈骗?
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 诈骗罪的构成要件: (一)客体要件   诈骗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所有权。有些犯罪活动,虽然也使用某些欺骗手段,甚至也追求某些非法经济利益,但因其侵犯的客体不是或者不限于公私财产所有权。所以,不构成诈骗罪。 (二)客观要件   诈骗罪往客观上表现为使用欺诈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首先,行为人实施了欺诈行为,欺诈行为从形式上说包括两类,一是虚构事实,二是隐瞒真相;从实质上说是使被害人陷入错误认识的行为。 (三)主体要件   本诈骗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凡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   (四)主观要件   诈骗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并且具有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目的。 如果认定为诈骗罪,那就按以下的情况进行定罪量刑: l、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2、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3、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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