诈骗罪量刑咨询

两个人发了67000条短信,但是如何对企图诈骗进行处罚呢?

2020-01-16 18:26:3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1996年12月16日颁发实施的《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诈骗未遂,情节严重的,也应当定罪并依法处罚。对于情节严重目前尚无明确的司法解释,有必要对情节严重作明确的认定。
    1、诈骗的数额达到巨大。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盗窃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
    (二)项规定,对盗窃未遂情节严重应定罪处罚,同时将情节严重解释为如以数额巨大的财物或者国家珍贵文物等为盗窃目标的,即将欲盗窃的财物数额大小作为认定情节严重的标准。笔者认为应将欲诈骗的财物数额达到巨大作为认定情节严重的标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解释》规定:个人诈骗公私财物3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
    2、社会危害性较大。如以贩卖毒品的手段进行诈骗,实践中的类似犯罪往往因诈骗不成而引发其他杀人、抢劫等严重刑事犯罪,所以这类诈骗未遂的情节是严重的;又如惯犯或流窜作案等危害严重、社会危害性较大的情形。
    3、曾因诈骗受过刑罚处罚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解释》规定:曾因诈骗受过刑罚处罚的,属于特别严重情节之一,因此将此项列为诈骗未遂应追究的情形,是完全必要的,因为这种情形的犯罪嫌疑人主观恶性大,如不及时打击,将会导致下一个诈骗案的发生。
    4、导致被害人死亡、精神失常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诈骗未遂虽未造成实际的财物损失,但也极有可能导致损害被害人的人身权利的后果,这种情形并不能因为没有造成财物损失就不追究其刑事责任,而应根据造成的被害人的人身损害程度,对其予以定罪量刑,应列为情节严重的情形之一。
  • 手机不小心点开了诈骗短信的链接,你应当采取以下措施:
    一、万一手滑点进去了,应当做以下事情:
    1、向所有通讯录朋友发出预警通报:将短信截屏,发到朋友圈或其它地方,广而告之。
    2、如手机上有支付宝、银行卡等关联的,不在本手机操作的前提下,立即更改密码。
    3、立即进行关机,找专业人士刷机重装系统。  
    二、如果收到诈骗短信可任选下面一种做法:
    1、拨打手机运营商客服热线进行举报。
    2、登录12321网络不良与垃圾信息举报受理中心官方网站(),点击举报短信,填写相关内容进行举报。
    3、登录手机运营商官方网站举报,,在自助专区的不良信息举报一栏内,点击举报手机病毒,填写相关内容举报。
    4、中国移动手机用户可到平台举报。编写短信,格式为:被举报号码*(或空格)举报内容发送至进行举报。
    5、直接删掉。
  • 诈骗罪量刑参考标准:  【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单处罚金法定基准刑参照点】  
    (一)诈骗不足4000元的,为罚金刑;4000元以上不足5000元的,为管制刑;5000元的,为拘役三个月,每增加1670元,刑期增加一个月;1万元的,为有期徒刑六个月,每增加1000元,刑期增加一个月;  
    (二)有第一百三十一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拟处拘役刑的,升格为有期徒刑;拟处管制、罚金刑的,升格为拘役刑。  【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法定基准刑参照点】  诈骗4万元的,为有期徒刑三年,每增加2000元,刑期增加一个月。  【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法定基准刑参照点】  诈骗20万元的,为有期徒刑十年,每增加4000元,刑期增加一个月。  【重处情形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重处10%:  
    (一)诈骗集团的首要分子或者共同诈骗犯罪中情节严重的主犯;  
    (二)惯犯或者流窜作案,危害严重的;  
    (三)诈骗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急需的生产资料,严重影响生产或者造成其他严重损失的;  
    (四)诈骗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救济、医疗等款物,造成严重后果的;  
    (五)挥霍诈骗的财物,致使诈骗的财物无法返还的;  
    (六)使用诈骗的财物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  
    (七)导致被害人死亡、精神失常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八)被告人曾因犯罪被判刑或因诈骗被行政处罚的;  
    (九)诈骗作案10次以上的。  【缓刑适用限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适用缓刑:  
    (一)未退赃或退赔的;  
    (二)未主动接受财产刑处罚的;  
    (三)有第一百三十一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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