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人老板答应我辞职,马上让我离开,但工资一直没有提到。我打电话给他发信息。他说,由于资金周转不足,他只能先支付上个月的十天工资。这个月的工资只有在他的资金到位后才能支付。我该怎么办?
-
可以向当地
劳动监察大队举报,也可以申请
劳动仲裁维权。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
入职未满一个月辞职未签
合同应支付其工资,但用人单位有
证据证明因为劳动者的离职给用人单位造成一定损失的,用人单位是可以要求劳动者进行一定赔偿的
-
讨薪有以下途径:1、劳动者可以到当地人力资源和
社会保障局劳动监察投诉。2、可以到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支付工资。3、有欠条的,可以直接起诉到法院,要求支付欠条里的工资数额。
-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