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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律师,我公司有一名员工是技术合作关系,并非劳动合作关系。但给他打钱的时候银行那边打成代发工资了。对方现在拿着银行的代发工资流水跑去劳动仲裁起诉了。现在怎么做更好

仲裁
2019-09-09 22:55:28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劳动法中“工资”是指用人单位依据国家有关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以货币形式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一般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以及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等。
    “工资”是劳动者劳动收入的主要组成部分。
    在劳动仲裁时,劳动者的以下劳动收入不属于工资范围:
    (1)单位支付给劳动者个人的社会福利保险费用,如丧葬抚恤救济费、生活困难补助费、计划生育补贴等;
    (2)劳动保护方面的费用,如用人单位支付给劳动者的工作服、解毒剂、清凉饮料费用等;
    (3)按规定未列入工资总额的各种劳动报酬及其他劳动收入,如根据国家规定发放的创造发明
    奖、国家星火奖、自然科学奖、科学技术进步奖、合理化建议和技术改进奖、中华技能大奖等,以及稿费、讲课费、翻译费等。
  • 用人单位与银行协商,由银行代发工资,银行与用人单位之间就建立起金融服务合同关系。职工到该银行领取工资实质上是一种没有选择的金融消费服务关系,这种金融服务对银行而言是一种产品,其产品应该符合国家的相关标准。
    因此,银行无权以“钱出了大门概不负责”为由,免除自己向消费者支付真实货币的法定义务。如果查明假钞确系银行支付的,银行就应当承担更换假钞、支付消费者因交涉此事而受到的损失的责任。
    同时,该银行还应根据与用人单位的金融服务合同关系承担相应的责任。  投诉以文字材料为准。要把投诉人的姓名、地址、邮政编码和被投诉单位名称、地址,受损害事实,所购商品的名称、牌号、规格、数量、价格、生产单位及交涉经过等内容写清楚,并提出自己的合理要求。
    未经消协同意,不要邮寄票证、单据和实物,以防丢失。
  •   用人单位无故解除与劳动者之间的劳动关系,劳动者应该先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支付赔偿金。对于劳动仲裁结果不服的,才可以起诉到法院。
      赔偿金的计算标准为,每工作1年支付2个月工资。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 可以的,可以委托劳务公司代发工资。
    一、代发工资,是专业机构为机关企事业单位、公司员工代发劳动报酬等款项的一项金融中间业务。
    二、代发工资的专业机构通过自身联网的核心业务处理系统进行批量、集中支付,将有关工资等款项自动转入储户预先约定的银行卡或个人结算账户上,代理企、事业单位发放工资,还可代理社会保险局发放社会福利保险金等。
    三、经有代发工资需求的单位提出申请并与金融机构协商后,由代发工资单位填写代发工资委托协议书给金融机构,金融机构根据申请单位要求向其员工集中、批量发放工资。
    四、可办理代发工资业务的各金融机构及其分支机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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