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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议离婚房子过户女方不同意签字怎么办

2021-03-23 17: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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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能在离婚的时候是说的好好的,已经约定了房子车子或者其他财产的分割,但是想要办理房屋过户手续的时候其中一方出于某些原因又不肯签字了,那么协议离婚房子过户女方不同意签字怎么办?以下就是找法网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协议离婚房子过户女方不同意签字怎么办的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一、协议离婚房子过户女方不同意签字怎么办

可以到法院起诉通过诉讼方式离婚。

协商不成或者任何一方都不愿意协商坚持离婚的一方可持诉状、结婚证、本人身份证、未成年孩子的户口或者出生医学证明以及其他诸如可以证明属于夫妻共有财产的房产证、车辆登记证书等证据起诉到居住地法院要求法院判决离婚。法院将对夫妻双方的婚姻基础、婚后感情、离婚原因、夫妻关系的现状以及有无和好可能等方面进行法庭调查予以综合分析以认定夫妻双方的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并根据查明的相关事实依法进行判决。既然对方不同意离婚如果你依然坚持离婚就只能向法院起诉离婚了。不过需要提醒的是:如果是第一次起诉离婚而另一方又坚持不离一般情况下法院是判决不准离婚的目的是再留给双方一个机会希望通过双方特别是不同意离婚的一方的努力表现以及沟通能使夫妻关系有所改善使婚姻能继续维持下去。如果一方在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的六个月期限届满仍然坚持离婚可再次起诉届时法院基本上就判决离婚了。

协议离婚房子过户女方不同意签字怎么办

离婚协议赠与的房产可以撤销吗

在双方婚姻关系事实上因离婚协议得以解除的情况下,赠与财产的目的已经实现,故其赠与房产行为依法不能随意撤销。

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因履行上述财产分割协议发生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该规定有两层含义:一是当事人在婚姻登记机关协议离婚,并就财产分割达成了协议。二是当事人向婚姻登记机关提交的离婚协议中有关财产分割问题的条款及作为离婚协议组成部分或者附件的财产分割协议,对离婚的双方当事人都具有法律约束力。

因此,男女双方在离婚时同意赠与房产,登记离婚后,受赠人即有权要求赠与人为其办理赠与房产的过户登记手续,赠与人不得拒绝履行离婚协议的附随义务及主张撤销该项赠与。男女双方在离婚时约定将夫妻共同财产赠与子女,也属于双方对财产分割达成的一致协议,反悔一方没有证据证明所达成的协议存在欺诈、胁迫情形的,依法不应予以变更撤销。

、离婚协议诉讼时效是多久

1、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

【处理】一年内时效

2、一方不履行离婚协议的,对方请求履行离婚协议的

【处理】诉讼时效为两年,自约定履行到期之次日起起算。

【分析】离婚后,一方拒不履行离婚协议或者不完全履行离婚协议给付另一方财产或者相关款项的,另一方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请求确认离婚协议的效力,要求对方履行离婚协议。

3、离婚后一方起诉要求分割作为家庭共同财产的房产的

【分析】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自发现之次日起诉讼时效两年。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整理收集的关于协议离婚房子过户女方不同意签字怎么办的法律知识,协议离婚房子过户女方不同意签字的,可以拿着起诉状、身份证、结婚证、还有证明是夫妻共有财产的房产证、车辆登记证书等证据起诉到居住地法院起诉,要求法院判决离婚。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的,欢迎咨询找法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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