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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车子抵押给个人,我是帮别人签的担保人,现在对方不承认车子在他那边,而且当初签的借款合同我也没有留底,我现在想要回车子,怎么解决?

抵押担保
2019-05-14 17:57:47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担保人应当承担担保责任,具体可以高利贷一方协商。 担保人给借款人作担保,向高利贷作担保的同时需要承担什么责任呢?  第一,超过法定利息的4倍的部分,法律不予保护。  第二,超过担保期限的担保人也不承担担保责任。
      高利贷就是一种超过正常利率的借贷。至于利息超过多少才构成高利贷,由于在立法和司法中都没有统一的规定和解释,在实践中只能按照民法通则和有关法律规定的精神,本着保护合法借贷关系,有利于生产和稳定经济秩序的原则,对具体的借贷关系进行具体分析,然后再认定其是否构成高利贷。
    这种观点还认为在确定高利贷时,应注意区别生活性借贷与生产经营性借贷,后者的利率一般可以高于前者。因为生活性借贷只是用于消费,不会增值;而生产经营性借贷的目的,在于获取超过本金的利润,因此,它的利率应高于生活性借贷的利率。
  • 借款合同担保合同的关系如下:借款担保合同, 是指为借款所作的担保合同, 即担保合同。担保借款合同, 是指有担保的借款合同,即借款合同。担保合同与借款合同是两种性质的合同,分别受不同的法律规范所调整。
    借款合同是主合同,担保合同是从合同,但都属于合同法律关系,所以都受合同法所调整。
  • 我国《担保法》第六条规定了: 本法所称保证,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然后是你在合同中所写内容属于连带保证责任。
    我国《担保法》第十八条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
    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 民间借贷担保人担保时候的注意事项:
    1.如果在担保合同中约定了担保期限,以约根据担保法规定,第三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这里的第三人即担保人,包括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公民。
    2.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
    保证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3.当事人对保证担保的范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人应当对全部债务承担责任。
    4.保证期间,债权人依法将主债权转让给第三人的,保证人在原保证担保的范围内继续承担保证责任。
    保证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5.保证期间,债权人许可债务人转让债务的,应当取得保证人书面同意,保证人对未经其同意转让的债务,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6.债权人与债务人协议变更主合同的,应当取得保证人书面同意,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保证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定的期限为准;如果没有约定,担保期间为6个月。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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