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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申诉和再审的区别有哪些?

2020-02-13 17: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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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事申诉是当事人对于已经生效的裁判文书不服,认为该裁判文书的判决结果有错误的情况下是可以向上一级法院进行申诉,那么大家知道民事申诉和再审的区别有哪些吗?接下来找法网小编为您整理了相关资料,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哦。

民事申诉和再审的区别有哪些?

  民事申诉和再审的区别有哪些

  1、申请再审的主体是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再审申请的主体严格限制为原审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除此之外的任何人都无权提起再审申请。

  2、申请再审的对象是确有错误的生效判决与裁定,以及违反自愿原则或者内容违法的调解书。而申诉则不受这一限制,申诉既可以针对未生效的法律文书,也可以针对已生效的法律文书。此外,申诉还可以针对一些违法行为等。

  3、申请再审的期限是法律文书生效后的6个月内,超过6个月,则丧失了申请再审权。而申诉则没有时间限制。

  4、申请再审需符合法定情形,这一法定情形因法律文书的不同而有所不同。即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需具备以下情形:(1)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根据《民事诉讼证据规则》第44条的规定,新的证据是指原审庭审结束后新发现的证据。(2)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错误的。(3)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不足的。(4)人民法院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影响案件正确判决、裁定的。(5)审判人员在审理该案件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对调解书的申请再审,只有当事人提出证据证明调解违反自愿原则或者调解协议的内容违反法律的,才可以申请再审。而申诉不受上述法定情形的限制。

  5、再审申请应当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即向原审法院或者该原审法院的上一级法院提起。而申诉则可以向任何一个法院提出,此外,还可以向检察院、人民代表大会以及新闻机关提出。

  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九条规定:“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或者当事人双方为公民的案件,也可以向原审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申请再审的,不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

  以上就是小编总结的关于“民事申诉和再审的区别有哪些”的相关内容,不知道有帮助到各位小伙伴吗?二者的最大区别是主体上的不同,申诉更为严格。如果您后续还有什么不懂的法律问题,可以随时向找法网的在线律师进行咨询,他们会为您进行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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