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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劳动合同法全文中劳动合同应具备哪些条款

2022-09-30 1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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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市劳动合同法全文中劳动合同应具备的条款有用人单位的基本情况、劳动者的基本情况、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等。劳动合同的有效要件包括主体资格合法、合同内容合法等。

北京市劳动合同法全文中劳动合同应具备哪些条款,劳动合同的有效要件

  一、北京市劳动合同法全文中劳动合同应具备哪些条款

  北京市劳动合同法全文中劳动合同应具备以下条款:

  1.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2.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3.劳动合同期限;

  4.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5.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6.劳动报酬;

  7.社会保险;

  8.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9.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二、劳动合同的有效要件

  劳动合同的有效要件包括:主体资格合法;合同内容合法;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合同订立的形式合法。劳动者的主体资格合法,指劳动者必须是年满16周岁、具备劳动权利能力和劳动行为能力的公民。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不能作为主体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文体部门招收16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须经劳动人事部门特批)。依据《劳动法》第十五条,用人单位的主体资格合法,指用人单位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或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组织。

  三、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签需不需要提前一个月通知

  找法网提醒您,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签需不需要提前一个月通知分两种情况:

  1.用人单位不续签,不要提前一个月。

  2.劳动者不续签,需要提前一个月。

  劳动合同期满后劳动合同终止,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应该依法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公司只要在到期前通知员工,公司愿意或不愿意续签订劳动合同就行了,没有提前一个月通知的规定;劳动合同到期,若员工主动提出离职,是没有经济补偿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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