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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证据三性的看法

2022-07-06 0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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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据在诉讼活动中是非常重要的,因为证据是法官判定案件事实的重要依据,那么,民事诉讼证据三性的看法是什么呢?为了帮助大家更好地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找法网小编整理了民事诉讼证据三性的看法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民事诉讼证据三性的看法

  民事诉讼证据的三性包括:真实性、关联性、合法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中第50条:“质证时,当事人应当围绕证据的真实性、关联性、合法性,针对证据证明力有无以及证明力大小,进行质疑、说明与辩驳。”真实性,指该证据所反映的内容应当是客观真实的。关联性,指该证据与案件事实之间存在一定的联系。合法性,指该证据必须符合法律的要求,包括证据的取得必须合法,以及证据的形式必须是法律规定的那7种形式。只有在法庭上经过质证,符合这三性的证据,才能被法庭所采纳,成为定案的依据。

民事诉讼证据三性的看法

  二、民事权利能力与民事诉讼权利能力的关系

  诉讼权利能力和民事权利能力是两个不同的概念,二者既相互独立,又相互关联。

  诉讼权利能力是成为诉讼上各种效果所归属的主体的一般资格,民事权利能力是成为民事法律关系中权利义务所归属的主体所必要的法律资格。

  主体没有诉讼权利能力即当事人资格,法院就无从对其行使审判权。

  如果有诉讼权利能力而没有民事权利能力,判决的利益或不利益将无从归属。

  当事人资格的诉讼法主体,一般应享有民事实体法上的权利能力,如果在诉讼中丧失当事人能力(如公民死亡或法人合并、分立、终止等),还需要有人承继诉讼。所以当事人能力总是存在着与民事权利能力的一致性、关联性。但是,位这种关联性与一致性并非在任何情况下都必不可少。诉讼当事人能力问题,是诉讼法上的问题。民事权利能力并非诉讼权利能力存在前提,在某些情况下,二者存在一定的分离性。

  三、民事诉讼受案范围

  (一)财产关系

  这类案件包括婚姻家庭纠纷、房产土地纠纷、各种物权纠纷、相邻关系纠纷、债务纠纷、知识产权纠纷、各种票据纠纷等。

  (二)劳动争议案件。

  包括劳动合同纠纷;除名、辞退或开除争议纠纷;对企业作出的其他处理或处分决定不服争议纠纷;岗位、薪酬调整纠纷;工伤纠纷等。

  注意:

  1、劳动争议要先经过仲裁,没有经过仲裁的劳动争议案件一般法院不予受理

  2、劳动争议调解组织收到调解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未达成调解协议,当事人可以申请仲裁。

  3、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逾期未作出仲裁裁决的,当事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三)法律规定的适用《民事诉讼法》审理的其他纠纷或事项。

  这类案件主要是指上述纠纷种类尚不能包括进去的其他纠纷或非纠纷。

  如选民不服选举委员会对选民资格的申诉所作的处理决定而引起的纠纷;申请宣告死亡、失踪;申请认定公民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行为能力;申请认定财产无主等非纠纷。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民事诉讼证据三性的看法的相关知识,通过对上文的阅读,我们可以知道,民事诉讼证据三性指的是真实性、关联性、合法性。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找法网,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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