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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诉法关于送达的规定

2019-03-29 17: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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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事送达作为民事诉讼中一个非常重要的环节,是进行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应该知道的。想必很多人都想要了解,民诉法关于送达的规定有哪些呢?法院公告送达后应该怎么办?民事诉讼开庭审理程序是怎样的呢?下面由找法网小编为您介绍一下。

民诉法关于送达的规定

  一、民诉法关于送达的规定

  根据现行相关法律规定,民事判决书,应当直接交给应受送达人;应受送达人不在,可以由他的成年家属或者所在单位的负责人代收。以上称直接送达。应受送达人或代收人拒绝接受或拒绝签名、盖章时,送达人可以依法采用留置送达的方式。即由送达人邀请应受送达人或代收人的邻居或其他见证人到场,说明情况,把文件留在他的住处,在送达证书上记明拒绝的事由,送达的日期,并由有关人签名。

  二、法院公告送达后怎么办

  1、公告送达起诉状或上诉状副本的,应当在公告中说明起诉或上诉的要点,受送达人答辩期限及逾期答辩的法律后果;公告送达传票的,应当说明出庭地点、时间及逾期不出庭的法律后果;公告送达判决书、裁决书的,应当说明裁判主要内容;裁判是第一审法院作出的,还应当说明上诉权利、上诉期限和上诉审人民法院。

  2、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节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人民法院应当在案卷中说明公告送达的原因和经过。

  三、民事诉讼开庭审理程序

  (一)庭审准备

  庭审准备是人民法院在正式对案件进行实体审理之前,为保证案件审理的顺利进行而进行的各项准备工作。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庭审准备的内容包括:

  1、传唤当事人,通知其他诉讼参与人出庭参加诉讼。

  2、对公开审理的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在开庭3日前公告当事人的姓名、案由和开庭的时间、地点。

  3、查明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是否到庭,宣布法庭纪律。

  (二)法庭调查

  法庭调查的主要任务是:审判人员在法庭上全面调查案件事实,审查和核实各种证据,为正确认定案件事实和适用法律奠定基础。依照民事诉讼法和最高法院《民诉证据若干规定》,法庭调查主要包括两个内容:

  1、当事人陈述:首先由原告口头陈述其诉讼请求及其所依据的事实、理由,然后由被告陈述案件事实及其所持的不同意见。

  2、出示证据和质证:当事人陈述结束后,必须将案件的有关证据在法庭上展示,并由当事人进行质证。

  根据以上找法网小编整理的内容可知,民诉法关于送达的规定是:民事判决书,应当直接交给应受送达人。希望上文的的内容会有所帮助。还有其他需要了解的法律知识,欢迎上找法网的法律平台,在线的律师会随时会对于疑问进行专业的律师咨询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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