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4日下午17:10,我父亲被一辆开着电动车的汽车撞了。汽车没有减速就离开了现场。这位好心人帮助警方并提供了事故车辆的信息。警察接到了警报。我在17:50查阅了案件的进展情况。警察回答说他们正在检查监控系统。18点40分,司机打电话给我,声称自己就是肇事者,并向警察局自首接受调查,请问,律师,这种行为属于肇事逃逸吗?非常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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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
交通肇事后,首先要保存好现场,然后报警,由交警来判断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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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疑开车撞到人的,应及时向交警队说明情况,并协助调查,便可知道实际情况,如果出了车祸也可以争取宽大处理,否则属于肇事逃逸要承担刑事责任。交通肇事逃逸是指行为人在发生
交通事故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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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