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出售咨询

二手房,买家零首付,办理手续走完,房管所占时不申请办理产权过户,我可以撤销合同吗?

其它
2020-10-19 07:21:0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住房如果以及办理完毕过户手续,有了受让方名字房产证,住房产权就已经发生转移,属于受让方合法拥有的财产,权益受法律保护,不能撤销已经办理完毕的房产证。除非是住房灭失,当事人自己申请放弃住房产权等情况。  只有在办理新房产证之前,是可以申请撤销过户登记手续的。  《房屋登记办法》:  第二十一条  房屋登记机构将申请登记事项记载于房屋登记簿之前,申请人可以撤回登记申请。  第二十五条  房屋登记机构应当根据房屋登记簿的记载,缮写并向权利人发放房屋权属证书。房屋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房屋权利的证明,包括《房屋所有权证》、《房屋他项权证》等。申请登记房屋为共有房屋的,房屋登记机构应当在房屋所有权证上注明“共有”字样。预告登记、在建工程抵押权登记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事项在房屋登记簿上予以记载后,由房屋登记机构发放登记证明。  第三十八条  经依法登记的房屋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登记簿记载的所有权人应当自事实发生后申请房屋所有权注销登记:  
    (一)房屋灭失的;  
    (二)放弃所有权的;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二手房买方违约首先要看双方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里的违约条款,有违约金的适用违约金,有定金的适用定金。如果合同没有约定违约条款,则可以要求买方继续履行合同,赔偿卖方的实际损失,如果合同无法继续履行可以要求解除合同。

    建议发生纠纷,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果不能协商解决,卖方应当及时地向法院起诉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 需要根据双方签订的合同以及根据实际履行情况。如买家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或存在违约的情况,可以起诉主张解除合同并退还款项以及支付违约金等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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