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年前,我买了一套房子准备搬迁。现在,因为房价翻了一番,卖家后悔了,没有卖掉它。当时,因为他是熟人,没有签署房屋销售协议,他为我签了一张现金借条。在这种情况下我还能拿回房子吗?如果可以收回,需要什么方法,如果不能收回,他应该付给我多少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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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综合具体情况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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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报警。或登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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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无法协商解决的, 可以诉讼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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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房二卖,买房人应找出卖人返还房款。房屋出卖人将房屋卖给两个人,肯定对其中一人不能履行
合同义务,构成违约,需要承担
违约责任,造成损失的需要进行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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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