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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业保险金基金运行原则

2021-08-24 13: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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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业保险金,是每个月劳动者和用人单位支付的保险费之后,进入国家库房,国家为了钱生钱,进行投诉相关产品,获取相关利润。那么失业保险金基金运行原则是什么?接下来找法网小编将为您进行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失业保险金基金运行原则

失业保险基金必须专款专用,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基金结余额除预留一定的周转金外,应全部购买国家债券和存入财政专户;

不得用于经济担保,严禁投入其它金融和经营性事业,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挪用;

失业保险基金必须依法建立财务制度、会计制度、审计制度。加强对失业保险基金的筹集和使用的管理。

二、缴纳途径有哪些

参保单位可通过下列方式缴纳失业保险费:

方式一:每月5日后,由社保中心以“委托银行收款”(无付款期)的结算方式,从参保单位的银行账户中扣缴;

方式二:参保单位通过支票或现金方式到所属社保中心现场缴纳。

三、如何计算失业保险金费额

计算保险费数额,要考虑两个因素:一是缴费基数,即明确缴费的范围。如企业所得税的基数是企业所得额。从国外有关规定看,失业保险费的缴费基数一般为工资,单位为工资总额,个人为本人工资。二是费率,即缴费义务人按照规定的缴费基数缴纳失业保险费的比例。定率征收失业保险费是我国失业保险制度建立以来一直采用的做法,也是国际通行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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