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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地人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是什么

2018-12-26 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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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劳动者在与用人单位终止或者解除合同的时候,劳动者就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那么外地人在失业时需要满足哪些条件才可以领取失业保险呢?对此找法网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 外地人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条件

  符合异地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到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失业保险关系转迁。

  具体程序为:

  1、失业人员到转出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异地享受失业保险待遇,转出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出具转迁证明及其他相关材料,告知失业人员后,交转入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

  2、转入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收到转迁证明后,向转出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出具接收证明;

  3、转出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收到接收证明后,按规定划转失业保险费用;转入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收到划转的相关资金后及时审核,按规定发放失业保险待遇。转出地、转入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每个工作环节15天。

  外地户籍辞职能领取失业保险待遇,根据我国《失业保险条例》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金(也即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条件):

  (一)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已满1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规定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1、被原单位解聘后,携带单位开具的单位解除劳动证明、合同书、录用人员登记册、户口本的本人页和派出所页复印件到社保局失业保险经办窗口办理失业登记;

  2、失业登记办理大约7个工作日会安排报名上课(就业指导课);

  3、培训学习后领取失业登记证,在领取失业登记证的下一个月领取失业金。

  二、失业保险金的领取程序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缴纳失业保险后,劳动者离职后可以申请领取失业保险金,具体条件和程序如下:

  1、 非本人意愿终断就业(即公司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并有求职要求,(须提供用人单位辞退的证明);

  2、缴纳失业保险金12个月以上;

  3、公司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后60天之内前来办理;

  (一)参保单位出具两份《解除(终止)劳动关系证明书》,一份交失业保险中心,一份交劳动保障局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备案。

  (二)失业保险中心凭参保单位出具的《解除(终止)劳动关系证明书》对情况进行严格的调查核实(失业人员带上与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确认无误的发放2份《失业保险申领登记表》和1份《失业求职登记表》。

  (三)失业人员认真填写好《失业保险申领登记表》的正面所有栏目,背面的计生关系接受单位意见处空格请到本人户口所在地的计生关系接受单位盖章。认真填写好《求职登记表》。

  注:户口在城市的请到户口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计生办盖章;户口在农村的请到户口所在地的乡(镇)计生办盖章。居委员、村委员、社区的计生办章均不符合要求。

  (四)交纳三张一寸的彩照和一份失业人员身份证复印件。

  劳动者符合以上条件,即可到户籍所在地或暂住地的区级劳动保障部门办理领取失业保险金。

  总而言之,外地人只要到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失业保险关系转迁,之后经过合理的程序就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您整理的关于外地人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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