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2月1日起,安徽省合肥市迎来新的公积金政策调整,租住商品住房的合肥职工会发现,自己能提取的住房公积金限额有了大幅上调。想必很多人都想要了解,2022年合肥公积金提取条件是什么?公积金提取流程是怎样的?下面由找法网小编为您介绍一下。
住房类:
1、购买新建商品住房提取;
2、还住房贷款提取;
3、购买存量房(二手房)提取;
4、购买拆迁安置住房提取;
5、购买单位集资房或房改房提取;
6、建造自住住房提取;
7、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提取。
非住房类:
1、退休提取;
2、大病提取;
3、低保户提取;
4、低收入家庭失业人员提取;
5、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提取;
6、外地户口提取;
7、出境定居提取;
8、户口迁出本市提取;
9、死亡或宣告死亡提取。
1、单位对职工个人提供的相关提取证明材料及复印件进行核实,符合条件的由单位经办人填制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统一印制的《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住房公积金提取清册》,并持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向开户管理部提出申请。
2、管理部人员对其提取材料、额度、次数、个人账户信息等内容进行审核。对于符合提取条件的,办理提取手续;对于审核不准予提取的,告知不准予提取的原因;对于特殊情况不能及时答复的,应请示管理部主任及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部门,并在三日内给予单位明确答复。
3、对于符合部分提取条件的,管理部人员应依据提取材料在系统中录入相关信息,为首次提取的职工个人建立《住房公积金提取记录单》,并在购房发票(或购房收据、首付款发票、房租发票、完税凭证、购买材料的发票)上加盖“已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字样的印章。
4、管理部人员录入《住房公积金提取清册》并确认个人储蓄账户。
5、提取确认后,管理部人员打印《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一份、《住房公积金提取清册》一式两份,销户提取的,还需打印《个人住房公积金销户结息单》。
6、管理部人员在单位填制的《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上盖章,第一联与机制《住房公积金提取清册》、《个人住房公积金销户结息单》一同退单位经办人,第二联与机制《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单位填制的《住房公积金提取清册》、机制《住房公积金提取清册》一同留存。
7、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会计处接收管理部上报的住房公积金提取数据,按银行分类汇总,核对无误后,办理资金的划拨,一般情况下,提取款项在3个工作日内划入指定的个人银行储蓄账户。
综上所述,根据找法网小编整理的内容可知,2022年合肥公积金提取条件分为住房类和非住房类两种。希望上文的的内容会有所帮助。还有其他需要了解的法律知识,欢迎上找法网的法律平台,我们的律师会对于疑问进行专业的咨询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