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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一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谈合同解除后的损失赔偿

2020-10-29 17:11
找法网官方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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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果我们租赁他人的一些设备,往往需要签订租赁合同,对于租赁合同来说,房租合同他也是属于租赁合同的一种,那么租赁合同如果产生纠纷的话,他怎么进行损失赔偿呢?接下来由找法网小编为大家带来从一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谈合同解除后的损失赔偿的详细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一、从一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谈合同解除后的损失赔偿

  有约定的,从约定;没有约定的,一方当事人因他方根本违约或者经催告仍不履行义务而解除合同的,如果解除只向将来发生效力,违约方应当赔偿另一方因违反合同受到的损失;解除如果溯及既往,违约方应当支付受害方因订立合同、准备履行合同和因恢复原状而支出的费用。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损害赔偿的范围】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

  经营者对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从一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谈合同解除后的损失赔偿

  二、口头合同生效的情形有哪些

  只要其内容不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这个合同就成立并具有法律效力,受法律保护。

  内容不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1、一方没有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2、双方不是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3、双方不是以合法的形式掩盖非法目的;没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4、订立合同的主体具有民事行为能力和民事权利能力;

  5、意思表示真实。

  口头形式的合同是指当事人以直接对话的方式或者以通讯设备如电话交谈订立合同。它广泛应用于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与人们的衣食住行密切相关,如在自由市场买菜、在商店买衣服等。现代合同法之所以对合同形式实行不要式为主的原则,其重要原因也正在于此。合同的口头形式,无须当事人约定。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整理的关于从一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谈合同解除后的损失赔偿的相关内容,租赁合同他的一个损失赔偿是需要根据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来进行的。大家如果还有其他法律问题的,欢迎上找法网在线法律咨询平台,在线律师会为大家进行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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