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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审判决强制执行期限

2021-08-25 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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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我国的审判机制是两审终审制审判机制。强制执行是指由具备国家强制执行的职能的国家机关对于未能履行法院判定的义务的人,使用强制手段,使其履行义务或者达到与履行义务相同效果的行为。那么二审判决强制执行期限是什么?接下来由找法网小编为您解答。

  一、二审判决强制执行期限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15条规定,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前款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

  同时,《民事诉讼法》第203条规定,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

  二、二审判决

  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经过审理,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一)原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的,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决;

  (二)原判决适用法律错误的,依法改判;

  (三)原判决认定事实错误,或者原判决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或者查清事实后改判;

  (四)原判决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影响案件正确判决,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

  三、第二审的程序

  1、立案:当事人对于一审的判决不服,可以在裁定的时间内向一审法院或上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二审法院审查一审移交送来的材料急卷宗,符合条件,予以立案。

  2、开庭;案件事实基本清楚,可以不开庭审理,但必须与双方当事人进行谈话)

  提前3日通知当事人开庭时间、地点、承办人;公开审理的案件提前3日公告;移送审判庭开庭审理。

  (1)宣布开庭,核对当事人身份,宣布合议庭成员,告知当事人权利义务,询问是否申请回避;

  (2)法庭调查:当事人陈述案件事实;

  (3)举证质证: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双方当事人就证据材料发表意见;

  (4)法庭辩论:各方当事人就有争议的事实和法律问题,进行辩驳和论证;

  (5)法庭调解:在法庭主持下,双方当事人协议解决纠纷;

  (6)合议庭合议作出裁决;

  维持原判,或者改判,或者发回重审。

  (7)宣判。

  这就是小编为您带来的二审判决强制执行期限的相关内容。二审判决是整个案件终结的标志。通常来说二审判决的结果就是整个案件的结果。那么其作出的判决结果具备法律效力。若是不履行就会被使用强制手段。若您还有其他疑问,欢迎向找法网律师进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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