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一家工厂工作。由于身体不适,我提出辞职。单位说我没有提前15天写辞职报告,应该扣除我工资的30%。如果我上法庭,这些费用由谁承担,单位有权扣除我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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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动辞职一般不能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金是用人单位解除劳动
合同时,给予劳动者的经济补偿。经济补偿金是在劳动
合同解除或终止后,用人单位依法一次性支付给劳动者的经济上的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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辞职需要提前,但分情况如下。1、用人单位存在《
劳动合同法》38条的情况,劳动者书面提出解除
劳动关系后可以立即走人不需要用人单位的批准,并可以要求支付剩余的工资及经济补偿金(每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及办理离职手续;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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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拖欠或克扣工资,劳动者可以向
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直接申请
劳动仲裁维权。维权时应注意收集整理必要的
证据,如工作服、工资条、工牌证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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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