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协议解除劳动合同补偿款需要交税吗

2020-04-10 17:42
找法网官方整理
浏览 9898

  根据我国《个人所得税法》的相关规定可知,对于工资薪酬、劳务报酬以及经营所得等个人所得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那么大家知道协议解除劳动合同补偿款需要交税吗?接下来找法网小编为您整理了相关资料,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哦。

  协议解除劳动合同补偿款需要交税吗

  一般来说如果劳动者与用人单位是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是可以获得经济补偿金的,但是需要注意的是经济补偿金也是要交税的。

  1、个人因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而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包括用人单位发放的经济补偿金、生活补助费和其他补助费用),其收入在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额以内的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超过的部分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因解除劳动合同取得经济补偿金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9〕178号)的有关规定,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

协议解除劳动合同补偿款需要交税吗

  2、个人领取一次性补偿收入时按照国家和地方政府规定的比例实际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费、基本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可以在计征其一次性补偿收入的个人所得税时予以扣除。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因解除劳动合同取得经济补偿金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9〕178号规定:对于个人因解除劳动合同而取得一次性经济补偿收入,应按“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

  3、考虑到个人取得的一次性经济补偿收入数额较大,而且被解聘的人员可能在一段时间内没有固定收入,因此,对于个人取得的一次性经济补偿收入,可视为一次取得数月的工资、薪金收入,允许在一定期限内进行平均。具体平均办法为:以个人取得的一次性经济补偿收入,除以个人在本企业的工作年限数,以其商数作为个人的月工资、薪金收入,按照税法规定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个人在本企业的工作年限数按实际工作年限数计算,超过12年的按12计算。

  4、按照上述方法计算的个人一次性经济补偿收入应纳的个人所得税税款,由支付单位在支付时一次性代扣,并于次月7日内缴入国库。

  5、个人按国家和地方政府规定比例实际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金、基本养老保险金、失业保险基金在计税时应予以扣除。

  依据上述规定,员工取得的补偿收入在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额以内的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

  超过的部分,按“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用超过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额的部分除以个人在本企业的工作年限数,以其商数作为个人的月工资、薪金收入,按照税法规定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个人在本企业的工作年限数按实际工作年限数计算,超过12年的按12计算。

  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第(一)项规定:“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一)工资、薪金所得。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以下称综合所得),按纳税年度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非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按月或者按次分项计算个人所得税。”

  以上就是小编总结的关于“协议解除劳动合同补偿款需要交税吗”等相关内容,不知道有帮助到各位小伙伴吗?根据相关规定,协议解除劳动合同补偿款也是需要交税。如果您后续还有什么不懂的法律问题,可以随时向找法网的在线律师进行咨询,他们会为您进行专业的解答。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文章内容提及知识不够全面,如情况复杂请尽快咨询律师。
展开全文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