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租有时候会因为特殊情况,我们会把它卖掉。这种时候都是迫不得已的,房租过户并不是不需要任何的东西就可以过户的,是需要许多相关的材料的。那么,房屋买卖过户需要哪些材料呢?以下由找法网编辑为您介绍相关内容。
房屋买卖过户需要准备的材料包括房屋买卖合同、不动产权属证书、当事人身份证明等的材料。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第九条 申请不动产登记的,申请人应当填写登记申请书,并提交身份证明以及相关申请材料。
申请材料应当提供原件。因特殊情况不能提供原件的,可以提供复印件,复印件应当与原件保持一致。
第三十八条 申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应当根据不同情况,提交下列材料:
(一)不动产权属证书;
(二)买卖、互换、赠与合同;
(三)继承或者受遗赠的材料;
(四)分割、合并协议;
(五)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
(六)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或者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
(七)相关税费缴纳凭证;
(八)其他必要材料。
不动产买卖合同依法应当备案的,申请人申请登记时须提交经备案的买卖合同。
房地产抵押权实现的条件是:
(一)房地产抵押权的实现首先应以房地产抵押权的存在为前提;
(二)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
(三)对于债权的未受清偿抵押权人没有过失;
(四)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
房子抵押贷款是指借款人以本人在本市自有产权房作抵押向我行申请的人民币贷款。
(一)贷款对象:在本市拥有两套及以上房子(包括住房、商业用房)的中国公民,在本市拥有一套房子(房子价值不低于50万,仅限住房);
(二)贷款用途:购房、购车、添置大件商房子抵押贷款房子抵押贷款是指借款人以本人在本市自有产权房作抵押向我行申请的人民币贷款。
(三)贷款成数:不高于房子抵押价值的70%,自有一套房子的房子抵押率不超过50%;
(四)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5年;
(五)贷款利率:按人行规定的同期消费贷款利率执行;
(六)借款人所需资料:
1、借款人、借款人配偶及房子财产共有人的身份证、户口簿、婚姻状况证明;
2、借款人及配偶职业证明和经济收入证明;
3、抵押房子《房地产权证》;
4、抵押房子抵押评估报告;
5、借款人另一套自有产权房证明(非必须);
6、贷款人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七)贷款程序:
1、前往我行提出贷款申请并提交有关资料;
2、经审查确认、与客户签订借款、抵押合同;
3、银行将贷款直接划入借款人太平洋卡账户。
房屋过户是需要准备好房地产转移登记申请表、申请人身份证明、房地产权利证书等等许多相关的证件的。所以在办理之前我们要准备好。以上便是找法网编辑为您整理的房屋买卖过户需要哪些材料的相关内容,如果有其他的疑问,欢迎咨询找法网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