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出头的年轻人很诚实。他没有犯罪记录。他粗心大意地交了朋友。他与朋友一起参与抢劫。他本人没有参与本案中的任何暴力和胁迫行为。抢劫后,他也没有使用赃款。朋友之间的关系也是一种普通的玩伴。如何确定这种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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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毒品、假币、淫秽物品等违禁品为对象,实施抢劫的,以
抢劫罪定罪;为个人使用,以暴力、胁迫等手段取得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财产的,一般不以抢劫罪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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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身暴力性侵害极非法取得财物的时间是否只能在当场、当时取得,即如果同时具备暴力性(针对胁迫的内容而言)和当场性(针对胁迫内容及取得财物的实现而言)两个特征,就属于抢劫罪中的“胁迫”,否则就是
敲诈勒索罪中的“胁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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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看什么事情以及详细情节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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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