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商标许可合同是否一定要登记备案

2020-06-10 14:02
找法网官方整理
浏览 9898

  现实中有很多朋友注册了商标,然后想把商标许可给别人用,就签订了商标许可合同,但是没到商标局去备案。那么,商标许可合同是否一定要登记备案呢?下面将由找法网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相关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商标许可合同是否一定要登记备案?

  法律规定商标许可合同应该登记备案。

  首先: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标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商标使用许可合同未经备案的,不影响该许可合同的效力,但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此前提是该第三人应该是善意的。

  因此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的效力条件与普通合同一样,一般来说,经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形式和内容合法不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商标使用许可合同便具有效力。

  但商标使用许可合同未在商标局备案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即:未经备案的,许可双方当事人不得对善意第三人主张商标使用许可的效力。

  其次:未经备案的商标使用许可合同,是否就完全不具有对抗效力呢?其实不然,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生效后,作为被许可人便享有了该商标的使用权,被许可人对该第三人享有对抗权利。

商标许可合同是否一定要登记备案

  二、未经备案的商标使用许可合同是否有效?

  我国《商标法》及《商标法实施条例》并未规定商标使用许可合同未经备案在双方当事人之间许可使用合同无效。只是规定,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应当报商标局备案。另外,将许可使用合同交送存查、报送备案,主要是为了第三人查阅,起到公示的作用,是为了第三人的利益,所以商标许可使用合同未交送存查,报送备案的,该合同被许可人取得的权利不能对抗第三人。在民法惯例上,除了法律明文规定将交送存查、报送备案作为合同生效的条件外,一般都将未依法交送存查、报送备案的行为后果确定为不能对抗第三人。这样的处理,对合同双方当事人和第三人都无不利,也不影响行政管理机关追究合同双方当事人的行政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于2002年10月12日发布的《关于审理商标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9条规定:商标使用许可合同未经备案的,不影响该许可合同的效力,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商标使用许可合同未在商标局备案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法律依据:

  《商标法》第四十三条:商标注册人可以通过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许可人应当监督被许可人使用其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被许可人应当保证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

  经许可使用他人注册商标的,必须在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上标明被许可人的名称和商品产地。

  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的,许可人应当将其商标使用许可报商标局备案,由商标局公告。商标使用许可未经备案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商标许可合同是否一定要登记备案”的相关内容,我们可以知道, 法律规定商标许可合同应该登记备案,不登记备案不影响合同效力,但是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若大家还遇到其它问题,欢迎上找法网的法律平台,咨询专业的律师。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文章内容提及知识不够全面,如情况复杂请尽快咨询律师。
展开全文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