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带薪年假不休过期作废合法吗?

2020-06-15 15:10
找法网官方整理
浏览 9898

  带薪年假对员工来说是很重要的,有的职工可能利用年假去旅游,有的可能去探望父母,有的去办理事情等等。那么,带薪年假不休过期作废合法吗?辞职时年假没休完怎么办呢?带薪年休假的工资基数是否可以事前约定呢?下面将由找法网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相关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带薪年假不休过期作废合法吗?

  不合法。

  《职工带薪休假条例》第五条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休年休假的,经职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

  再结合《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十条规定单位不安排年休假的前提是获得员工的同意,并是以员工本人原因书面提出不休年休假的形式为要件的。

  不过如果公司员工手册中有相关规定,逾期不休视为自动放弃,并且员工确认过,其实是可以的。

带薪年假不休过期作废合法吗

  二、辞职时年假没休完怎么办?

  辞职时年假没休完,用人单位应折现支付。

  根据《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的规定,用人单位与职工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当年度未安排职工休满应休年休假的,应当按照职工当年已工作时间折算休假天数,并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但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计算方法为:当年度在本单位已过日历天数÷365天×当年度未享受年休假天数×3倍平均日工资。

  另外,用人单位应该根据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职工本人意愿,统筹安排年休假。用人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休年休假的,经职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但用人单位要对职工未休年休假天数,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倍支付工资报酬。

  三、带薪年休假的工资基数是否可以事前约定?

  《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十三条规定:劳动合同、集体合同约定的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规定的年休假天数、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高于法定标准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有关约定或者规定执行。通过上述规定可知,带薪年假的相关问题可以通过劳资协商的方式予以确定,但不能低于法定的底线。年假工资基数的约定,高于法定标准的有效,低于法定标准,则应属无效。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带薪年假不休过期作废合法吗”的相关内容,我们可以知道,带薪年假不休过期作废不合法,这是有相应的法律依据的,该给补偿的给补偿。若大家还遇到其它问题,欢迎上找法网的法律平台,咨询专业的律师。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文章内容提及知识不够全面,如情况复杂请尽快咨询律师。
展开全文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