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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普通合伙企业,普通合伙企业具有什么特点

2020-06-11 18:13
找法网官方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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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般普通合伙企业是由普通合伙人组成,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国有独资公司、国有企业、社会团体等不得成为普通合伙人,那么什么是普通合伙企业?普通合伙企业具有什么特点?以下就是找法网小编整理的内容。

  一、什么是普通合伙企业

  普通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组成,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合伙企业法》对普通合伙人承担责任的形式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国有独资公司、国有企业、上市公司以及公益性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得成为普通合伙人。

  什么是普通合伙企业,普通合伙企业具有什么特点

  二、普通合伙企业具有什么特点

  1、由普通合伙人组成。所谓普通合伙人,是指在合伙企业中对合伙企业的债务依法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2、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依法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所谓无限连带责任,包括两个方面:一是连带责任。二是无限责任。

  三、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是怎样的

  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指以专门知识和专门技能为客户提供有偿服务的专门服务机构。比如说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

  作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在通常情况下,仍按照普通合伙企业的规定,承担无限连带责任。但如果一个合伙人或者数个合伙人在执业活动中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合伙企业债务的,有责任的合伙人应承担无限责任或者无限连带责任,而其他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为限承担责任法。

  设立这一新经营模式的原因在于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专业服务机构,虽采用合伙的模式,但各合伙人之间往往各自开展业务,彼此之间相对比较独立,采用特殊普通合伙模式后,可以保护无责的合伙人的利益,保证经营的稳定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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