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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合伙企业退伙程序

2021-08-20 09: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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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普通合伙企业从设立,到逐步经营之后,部分合伙人想要退出,那么退伙要经过其他合伙人同意,或者根据法律规定的条件退伙,普通合伙企业退伙程序是什么?普通合伙企业注销是怎样?接下来由找法网小编为您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普通合伙企业退伙程序

  1、协议退伙

  合伙协议约定了合伙期限

  (1)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

  (2)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

  (3)发生合伙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伙的事由;

  (4)其他合伙人严重违反合伙协议约定的义务。

  2、通知退伙

  (1)合伙协议未约定合伙期限;

  (2)合伙人退伙不给合伙企业事务执行造成不利影响;

  (3)应当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伙人。

  3、当然退伙

  (1)自然人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2)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3)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被宣告破产;

  (4)必须具有相关资格而丧失该资格;

  (5)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被强制执行。

  4、除名

  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

  (1)未履行出资义务;

  (2)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损失;

  (3)执行合伙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

  (4)发生合伙协议约定的事由。

  二、普通合伙企业的退伙法律后果

  退伙人在合伙企业中财产份额的退还办法,由合伙协议约定或者由全体合伙人决定,可以退还货币,也可以退还实物。

  对债务的承担:退伙人对基于其退伙前的原因发生的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合伙人退伙时,合伙企业财产少于合伙企业债务的,退伙人应当依照本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分担亏损。(合伙企业的利润分配、亏损分担,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办理;合伙协议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由合伙人协商决定;协商不成的,由合伙人按照实缴出资比例分配、分担;无法确定出资比例的,由合伙人平均分配、分担。)

  三、普通合伙企业注销

  注销条件

  合伙企业因各种原因终止营业的,应依法向工商登记管理部门申请注销登记。

  注销申请材料

  1、清算人签署的《合伙企业注销登记申请书》。

  2、人民法院的破产裁定,合伙企业依照合伙企业法作出的决定,行政机关责令关闭、合伙企业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或者被撤消的文件。

  3、全体合伙人签署的清算报告。

  4、营业执照正本和副本。

  5、在异地设有分支机构的合伙企业,应当提交分支机构所在地企业登记机关核发的分支机构注销登记决定书。

  6、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提交的其他文件。

  这就是小编为您带来的普通合伙企业退伙程序的相关内容。一个企业在经营过程中总是会出现种种困难,或者出现意见不和的情形。那么合伙人可以选择退出该合伙企业。若您对于这方面有其他问题,欢迎向找法网律师进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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