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普通合伙企业合伙期限

2021-08-13 17:46
找法网官方整理
浏览 9898

  一个合伙企业要想设立起来,就必须要有两人以上的合伙人,书面的合伙协议等其他条件。那么当企业发展的过程中,由于种种原因,导致该合伙企业出现需要解散的情形。普通合伙企业合伙期限是什么?接下来由找法网小编为您解答。

  一、普通合伙企业合伙期限

  据我国合伙企业法的规定,对普通合伙企业经营期限是没有作出规定的,合伙人可以在合伙合同时约定合伙企业经营的期限,也可以不约定。

  二、普通合伙企业的设立条件

  1、有二个以上合伙人。

  合伙人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和其他组织。合伙人为自然人的,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国有独资公司、国有企业、上市公司以及公益性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得成为普通合伙人。

  注意:普通合伙企业合伙人的人数没有上限。

  2、有书面合伙协议。

  合伙协议是合伙企业最重要的法律文件,也是确定合伙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基本依据。

  合伙协议依法由全体合伙人协商一致,以书面形式订立。

  合伙协议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生效。修改或者补充合伙协议,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但是,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合伙人违反合伙协议的,应当依法承担违约责任。

  合伙人履行合伙协议发生争议的,合伙人可以通过协商或者调解解决。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按照合伙协议约定的仲裁条款或者事后达成的书面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合伙协议中未订立仲裁条款,事后又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3、有合伙人认缴或者实际缴付的出资。

  合伙人可以用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出资,也可以用劳务出资。

  合伙人以劳务出资的,其评估办法由全体合伙人协商确定,并在合伙协议中载明。

  注意:①用劳务作为出资是合伙企业特有的规定,并且只有对普通合伙人才适用。②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需要办理财产权转移手续的,应当依法办理。

  4、有合伙企业的名称和生产经营场所。

  普通合伙企业名称中应当标明“普通合伙”字样。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普通合伙企业注销申请材料

  1、清算人签署的《合伙企业注销登记申请书》。

  2、人民法院的破产裁定,合伙企业依照合伙企业法作出的决定,行政机关责令关闭、合伙企业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或者被撤消的文件。

  3、全体合伙人签署的清算报告。

  4、营业执照正本和副本。

  5、在异地设有分支机构的合伙企业,应当提交分支机构所在地企业登记机关核发的分支机构注销登记决定书。

  6、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提交的其他文件。

  这就是小编为您带来的普通合伙企业合伙期限的相关内容。一个企业在经营过程中总是会出现种种困难,或者出现意见不和的情形。那么合伙人可以选择解散该合伙企业。若您对于这方面有其他问题,欢迎向找法网律师进行咨询。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文章内容提及知识不够全面,如情况复杂请尽快咨询律师。
展开全文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