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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案管辖权异议条件

2021-08-19 0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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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结婚是指在夫妻双方之间设立夫妻关系的行为。离婚则是终止这种夫妻关系的行为。众所周知结婚时我们需要通过登记手续,而离婚也需要通过登记手续。若是离婚协议不成,走婚姻诉讼。那么离婚案管辖权异议条件是什么?接下来由找法网小编为您解答。

  一、离婚案管辖权异议条件

  1、提出异议的主体是本案的当事人;

  2、管辖权异议的客体是第一审民事案件的管辖权,当事人对第二审民事案件不得提出管辖权异议;

  3、提出管辖权异议的时间必须在提交答辩状期间,即在被告收到起诉状副本15日内提出。

  二、离婚的手续

  离婚有两条途径,法院诉讼离婚和到民政部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协议离婚两种。

  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1.民政部门协议离婚程序便捷。

  协议离婚过程中离婚协议的起草过程,应十分慎重,决不能草率行事,必要时最好请律师把关。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三章离婚登记第十条 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第十一条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二)本人的结婚证;(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如果双方都同意离婚,并且对子女抚养、财产分割能够达成协议,自2003年10月1日《婚姻登记条例》修改实施后,到民政部门办理协议离婚十分便捷。

  2.法院诉讼离婚:便捷与繁琐并行。

  根据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夫妻一方坚持不离或虽同意离婚,但对子女抚养或财产分割达不成协议的,只有通过法院诉讼离婚。

  三、离婚法律后果

  人身关系

  1.夫妻之间的配偶身份关系解除

  2.基于夫妻关系而形成的夫妻之间的相互扶养义务和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也随之消灭

  3.同时双方的结婚自由的权利又得以恢复

  子女抚养关系

  1、子女无论由父方或母方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2、故对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 

  3、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4、对一方抚养子女的,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5、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财产关系

  1、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女方和子女权益的原则判决。

  2、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债务,以共同财产偿还;如该项财产不足清偿时,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3、男女一方婚前、或单独所负债务,由本人偿还。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给予适当的经济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由人民法院判决。

  这就是小编为您带来的离婚案管辖权异议条件的相关内容。离婚是终止民事关系,走民事诉讼,民事关系的管辖。一般民事诉讼管辖都是由当事人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或者民事关系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若您对于这方面还有其他问题,欢迎向找法网律师进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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