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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附加扣除住房贷款条件

2022-05-29 11:02
找法网官方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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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们知道,住房贷款专项附加扣除,是个税中的专项附加扣除之一,由于买房压力的增加,国家对于公民的税收也作出了一定的调整。因此,想必大家想知道关于专项附加扣除住房贷款条件?接下来由找法网小编详细为您介绍!

  一、专项附加扣除住房贷款条件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住房贷款的规定如下所述:《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第十四条规定,纳税人本人或者配偶单独或者共同使用商业银行或者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为本人或者其配偶购买中国境内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在实际发生贷款利息的年度,按照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扣除期限最长不超过240个月。纳税人只能享受一次首套住房贷款的利息扣除。本办法所称首套住房贷款是指购买住房享受首套住房贷款利率的住房贷款。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第十五条规定,经夫妻双方约定,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扣除,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夫妻双方婚前分别购买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其贷款利息支出,婚后可以选择其中一套购买的住房,由购买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也可以由夫妻双方对各自购买的住房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第十六条规定,纳税人应当留存住房贷款合同、贷款还款支出凭证备查。

专项附加扣除住房贷款条件

  二、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标准

  子女教育:纳税人的子女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的相关支出,按照每个子女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继续教育:纳税人在中国境内接受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支出,在学历(学位)教育期间按照每月400元定额扣除。同一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扣除期限不能超过48个月。纳税人接受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的支出,在取得相关证书的当年,按照3600元定额扣除。

  大病医疗:在一个纳税年度内,纳税人发生的与基本医保相关的医药费用支出,扣除医保报销后个人负担(指医保目录范围内的自付部分)累计超过15000元的部分,由纳税人在办理年度汇算清缴时,在80000元限额内据实扣除。

  住房贷款利息:纳税人本人或者配偶单独或者共同使用商业银行或者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为本人或者其配偶购买中国境内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在实际发生贷款利息的年度,按照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扣除期限最长不超过240个月。纳税人只能享受一次首套住房贷款的利息扣除。

  住房租金:纳税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没有自有住房而发生的住房租金支出,可以按照以下标准定额扣除:

  (一)直辖市、省会(首府)城市、计划单列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其他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500元;

  (二)除第一项所列城市以外,市辖区户籍人口超过100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100元;市辖区户籍人口不超过100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800元。

  赡养老人:纳税人赡养一位及以上被赡养人的赡养支出,统一按照以下标准定额扣除:

  (一)纳税人为独生子女的,按照每月2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二)纳税人为非独生子女的,由其与兄弟姐妹分摊每月2000元的扣除额度,每人分摊的额度不能超过每月1000元。

  三、个税专项附加扣除政策的注意事项

  税务总局温馨提示:个税专项附加扣除政策、操作指引和申请表,您可到税务总局和各省税务局网站查询并下载。可到所在单位提交信息办理扣除,也可通过手机APP“个人所得税”或登录各省电子税务局填报信息给所在单位办理扣除。如

  以上是找法网小编为您整理的关于专项附加扣除住房贷款条件的内容,由此可知,住房贷款专项附加扣除条件中,纳税人应该提供住房贷款合同、贷款还款支出凭证,另外,非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纳税人不得扣除。如其它疑问,欢迎向找法网发布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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