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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催告期间何时起算

2021-02-19 17: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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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我国公示催告是有期间规定的,民事诉讼法对此作了详细的规定,一般情况下公示催告期间是六十日,自发布之日起算。因此接下来将由找法网小编为您介绍关于公示催告期间何时起算及其相关方面的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大家解决相应的问题。

  一、公示催告期间何时起算

  人民法院决定受理申请,应当同时通知支付人停止支付,并在三日内发生公告,催促利害关系人申报权利。公示催告的期间,由人民法院根据情况决定,但不得少于六十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票据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以下简称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六条的规定,公示催告的期间,国内票据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六十日,涉外票据可根据具体情况适当延长,但最长不得超过九十日。

公示催告期间何时起算

  二、公示催告的申请条件

  申请公示催告程序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申请主体必须是按照规定可以背书转让的票据持有人即票据被盗、遗失、灭失前的最后持有人。

  2、申请的原因必须是可以背书转让的票据被盗、遗失或灭失,且利害关系人处于不明状态,对其他事项申请公示催告必须有法律的明文规定。

  3、公示催告程序必须由票据支付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4、申请方式,须由申请人书面申请写明票面金额,发票人、持票人、背书人等主要内容,申请公示催告的理由和票据丢失的事实。

  5、公示催告申请人要求撤回申请的须在公示催告前提出,在公示催告期间要求撤回的法院可以迳行裁定终结公示催告程序。

  人民法院受理公示催告申请后,同时应通知支付人停止支付直至公示催告程序终结。支付人拒不停止支付的,在判决除权后,支付人仍应承担支付义务,在公示催告程序期间,该票据被转让的,转让行为无效。

  法院决定受理公示催告程序的应当在三日内发出公告,催促利害关系人申报权利,公告时间不得少于60天。

  利害关系人在公示催告期间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该票据享有权利。

  三、公示催告阶段是怎样的?

  1、法院对申请的审查与处理

  (1)经审查不符合受理条件的,7日内以裁定方式驳回申请。

  (2)经审查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在受理案件的同时发出停止支付的通知,3日内发出公示催告公告;公示催告的期间由法院根据情况决定,但不得少于60日。

  2、申报权利与审查

  (1)申报权利的期间:公示催告期间或除权判决作出前。

  (2)法院的审查方式:形式审查,即只审查利害关系人申报的权利凭证和申请人公示催告的权利凭证是否为同一凭证,对权利凭证的实际归属不作实质审查。

  根据法律规定可以得知,公示催告的期间是,国内票据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六十日,涉外票据可根据具体情况适当延长,但最长不得超过九十日。以上便是找法网小编为您带来关于公示催告期间何时起算的相关知识,若大家有什么不了解的亦或是有其他疑问的可以咨询找法网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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