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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秘密纠纷中权利基础如何确定

2020-06-29 17: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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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同一般的知识产权相比较而言,商业秘密在权力边界上的划分更为模糊,由于商业秘密具有一定的保密性,故而在商业秘密纠纷案件中,对于权利的确定更为困难。那么大家知道商业秘密纠纷中权利基础如何确定吗?接下来找法网小编为您整理了相关资料,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哦。

  商业秘密纠纷中权利基础如何确定

  1、原告需具体明确其商业秘密点

  商业秘密是指某种信息,而非承载该信息的载体,如果原告主张的商业秘密过于概括、笼统,例如某一加工工艺,原告主张全部步骤均为原告的商业秘密,但没有以具体明确的方式告知法院该加工工艺具体分为多少步,其中哪几步不为相关公众所知悉并采取了合理的保护措施,可以作为商业秘密进行保护,则在此种情况下,法院只能认定原告所主张的加工工艺无法构成反不正当竞争法意义上的商业秘密,因此判决原告败诉。

商业秘密纠纷中权利基础如何确定

  然而在商业秘密纠纷中,极少有原告在起诉时便对“秘密点”进行了明确,甚至在法官释明之后仍旧无法明确其“秘密点”。一方面,原告自身无法从其认为可以作为商业秘密保护的资料中,将具有“秘密性、价值性、保密性”的部分拆分出来。另一方面,存在原告担心二次泄密而不愿披露其“秘密点”给其他当事人,无法进行充分举证的情况。由于在商业秘密纠纷中,原被告双方通常为具有竞争关系的民事主体,而且在一些案件中,原告并不知悉被告具体掌握了多少自己的商业秘密,因此原告担心由于诉讼过程中的质证环节,反而导致未泄露的商业秘密被被告所知悉,造成进一步的损失,故而不肯明确“秘密点”。

  需要注意的是,明确“秘密点”是商业秘密纠纷案件的根基所在,无论是出于举证不能还是商业考量,无法明确“秘密点”将必然导致权利基础的丧失,进一步而言,原告将承担举证不能的不利后果。

  2、“商业秘密”具有秘密性的标准

  在原告明确了其“秘密点”之后,法院需对其主张的“秘密点”是否具有秘密性进行审查,原告则需对其主张的“秘密点”不为公众所知悉进行举证。在对“秘密点”具有秘密性举证时,主要可以考虑如下因素:(1)该信息未经公开出版或以报告、展览等形式公开,不是一般常识或行业惯例;(2)该信息无法通过公开渠道轻易获得,是权利人经过艰辛研究、总结或付出高额代价获取的信息;(3)该信息不是简单的产品外观、尺寸、材料等可以通过直接观察获取到的信息;(4)对于该信息原告可以就其与公知领域信息的区别点做出充分合理的解释。

  3、对商业秘密采取了合理且相应的保密措施

  采取保密措施的方式较多,例如制定保密规则、与员工签署保密协议、支付保密费用,或者对涉密信息进行加密、加锁、控制接触人群等。保密措辞必须有明确的内容,不能仅简单规定应当承担保密义务,却并未明确保密信息的内容、名称及构成。保密措施应当与其商业价值相适应,保密信息的商业价值越大,其保密程度应当越高,反向获取的程度也越难。例如一家设计公司,虽与员工签订了保密协议,但将其设计图纸随意放置,未将其放入保险柜或采取任何保密措施,即便不是公司的设计人员,例如财务人员也能轻易接触到,则很难认为该公司对其公司核心的技术信息采取了相应的保密措施。同时保密措施也必须得到切实的执行,不能虽有保密流程规定,但却形同虚设。

  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九条第四款规定:“本法所称的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具有商业价值并经权利人采取相应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经营信息等商业信息。”

  以上就是小编总结的关于“商业秘密纠纷中权利基础如何确定”的相关内容,不知道有帮助到各位小伙伴吗?一般来说,商业秘密纠纷中,确定权力基础一定是从商业秘密的角度出发,其中就包含对商业秘密采取了相应的保密措施。如果您后续还有什么不懂的法律问题,可以随时向找法网的在线律师进行咨询,他们会为您进行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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