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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待遇仲裁时间怎么规定的

2022-09-27 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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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伤待遇仲裁时间的规定是申请仲裁的时效是一年,时效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申请工伤待遇的材料有工伤认定受理书、工伤认定决定书等。

工伤待遇仲裁时间怎么规定的,申请工伤待遇的材料

  一、工伤待遇仲裁时间怎么规定的

  工伤待遇仲裁时间的规定是: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找法网提醒您,因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等原因仲裁时效中断的,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因不可抗力等原因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二、申请工伤待遇的材料

  申请工伤待遇的材料主要有:

  1.工伤认定受理书。

  2.工伤认定决定书。

  3.伤残鉴定意见书。

  4.诊断证明书。

  5.医疗发票及清单。

  6.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

  7.申请人银行存折或卡复印件。

  三、用人单位承担工伤待遇项目有哪些

  用人单位承担工伤待遇项目如下:

  1.住院伙食补助费。

  2.转外地治疗的交通、食宿费。

  3.停工留薪期内的工资福利及陪护。

  4.伤残津贴。五级至六级的伤残职工,单位难以安排工作的,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本人工资的70%、60%。

  5.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伤残五级至六级的工伤职工,经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领取30个月至26个月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每级相差4个月),同时终止工伤保险关系。

  伤残七级至十级的工伤职工,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领取22个月至10个月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每级相差4个月),同时终止工伤保险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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