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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刑事诉讼法 意见证据规则

2022-05-27 1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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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们常常说,不管发生什么事都必须要有证据。我国在审理刑事案件的过程中,证据占有主导地位,往往只有提供的证据能确确实实的存在,才能帮忙法院尽快的查明事实的真相。那么,新刑事诉讼法意见证据规则是什么?为了帮助大家更好地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找法网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新刑事诉讼法 意见证据规则

  (一)修改了证据的概念。

  旧法将证据定义为“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一切事实”。新法将证据概念修改为“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后者比前者少了“真实”二字,并将“事实”替换为“材料”。相比而言,旧概念较注重客观真实,而新概念不仅注重客观真实,更加注重法律真实。证据是证明信息与证明载体的有机统一,旧概念将证据也视为“事实”,容易与作为证明对象的“案件事实”相混淆,新概念用“材料”来定义证据,更准确也更客观。也更能提示证据内容真实,来源及形式合法的要求。

  (二)调整了证据的种类。

  在旧法规定七种法定证据种类的基础上,新法将旧法的“鉴定结论”修改为“鉴定意见”,增加了“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以及“电子数据”等法定证据种类。

  (三)确立刑事案件检察机关的举证责任

  新刑诉法规定了公诉案件中被告人有罪的举证责任由人民检察院承担,自诉案件中被告人有罪的举证责任由自诉人承担,举证责任的确立,对于刑事诉讼的公正合法有着深远的影响,有效地举证是质证、认证最后进行判决的关键,对于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有着重要的意义。在司法实践中,应注重举证的相应内容,为打击违法犯罪做好保障。

  (四)明确了非法证据排除的相关规定

  当事人及其代理人、辩护人申请对非法证据排除规定。规定(二)规定了被告人及其辩护人在开庭前、庭审中、法庭辩论结束前的对非法供述排除的程序启动权,在庭审中对非法取得的未到庭证人的书面证言、未到庭被害人的书面陈述排除的程序启动权。新刑诉法增加了“当事人及其代理人”,规定了当事人及其代理人、辩护人有权申请法院排除非法证据,同时,还具有向检察院控告的权利,这从多渠道赋予当事人方的非法证据排除启动权。

新刑事诉讼法 意见证据规则

  二、在我国刑事诉讼法时间要多长?

  侦查阶段的办案期限最长为7个月。

  《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九条规定:被拘留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三日内提请批捕;在特殊情况下,提请批捕的时间可以延长一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可以延长至30日。检察院对于提请批捕案件进行审查,批捕或不批捕决定要在7日内完成。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规定: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办案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交通十分不便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重大犯罪集团案件,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犯罪涉及面广,取证困难的重大复杂案可延长二个月;可能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依126条仍不能侦结的,可在延长2个月。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五条规定:检察院对直接受理案件中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十四日以内做出决定。

  三、刑事诉讼法的待证事实有哪些

  刑事诉讼法的待证事实包括被告人身份、是否存在被指控的犯罪行为、被告人是否实施了被指控的行为、被告人有无罪过、实施行为的时间、地点、手段、后果以及其他情节、被告人的责任以及与其他同案人的关系、是否构成犯罪等。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新刑事诉讼法 意见证据规则的相关知识,通过对上文的阅读,我们可以知道,证据在刑事诉讼案件中是非常重要的,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找法网,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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