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事故民事责任的构成要件是,主体是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诊疗护理中存在主观过失,患者存在人身损害后果,医疗机构的医疗过失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具有因果关系。
医疗事故民事责任的构成要件是:
1.责任主体
医疗事故的行为主体与责任主体是同一的,都是医疗单位。医务人员的职务行为都是医疗单位的行为,因此,由这些行为而产生的医疗事故应由医疗单位承担民事责任。
2.人身损害事实
医疗事故构成中的损害事实,首先是指侵害了受害人的生命权或者健康权,其具体的表现形式,就是生命的丧失或者人身健康的损害,这是人身损害事实的第一个层次。其次,是受害人的生命权、健康权受到损害之后所造成的财产利益损失,包括为治疗损害所支出的财产损失。再次,是受害人因人身损害所造成的受害人及其近亲属的精神痛苦这种无形损害。
3.违反义务的行为
医疗事故中违反义务的行为必须发生在医疗活动中。医疗活动的范围,应当自患者在医院挂号以后开始,至医疗终结时结束。在这一医疗护理过程中所发生的医疗行为,均属医疗事故构成中的行为范围。医护人员非正式的医疗活动,即在正当的医疗护理过程以外的医疗活动,造成患者损害的,不构成医疗事故责任,按―般侵权行为处理。
4.因果关系
医疗机构违反义务的行为与患者人身损害后果之间必须具有因果关系。医方只在有因果关系存在的情况下,才为其行为负损害赔偿之责。因此,患者的损害后果必须是医方的医疗违章行为所致。
找法网提醒您,医疗事故医院不赔偿当事人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调解申请,也可以申请医疗事故鉴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如果确属于医疗事故,则可以要求民事赔偿,按照相应的赔偿标准要求医院赔偿,医院拒不赔偿的你可以提起诉讼。
找法网提醒您,医疗事故纠纷赔偿的原则是:
1.与具体案件的医疗事故等级相适应。
2.与医疗过失行为在医疗事故损害中的责任程度相适应。
3.客观考虑患者原有疾病状况与损害后果的关系。
4.不属于医疗事故,医疗机构不承担赔偿责任。
5.注重医疗过错的原则。
6.保护医患双方合法权益的原则。